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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1
《部门创收收费和管理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部门创收收费和管理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学院各处室、系部创收收费和管理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处理好学院与各处(室)、系(部)、直属科之间的利益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处室、系部各种创收收费和管理收费(不含实行经济责任制独立核算单位和科技开发与服务收入)。二、创收收费指各处室、系部利用学院场所、设施、人力,举办各种培训班收入、业余开放机房、实验室、语音室、卡拉0K舞厅收入,业余或对外讲习收入,放映录像收入、外联实习收入及其
2、他勤工俭学等收入。管理收费指有关职能部门从自身管理职责岀发按本规定实行的罚款、收取赔偿、门诊挂号等属于管理范畴的收入。创收收费和管理收费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须在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的范围内。三、各部门(处室系科)实施创收收费前,要求填写《有偿服务中请表》包描项目名称、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岀创收收费立项中请,报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但牵涉而较广或分成比例需要另定的,须报院长批准,最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作为执行的依据。创收收入由学院视实际情况确定留归部门和上缴学院比例。各部门分成所得作为劳务酬金和部门办公费用
3、补充。上缴部分作为费用冲抵。四、管理收费实施须严格控制,实行核发“许可证”办法。各职能单位、系(部)利用一些经济手段参与管理是必要的,切实做到既要促进管理,乂要防止乱收费,执行部门应事先填制《管理收费中报表》提出中报,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各部门根据冇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拟定,经学院财务处配合相关部门综合汇总后报院长批准执行。管理收费所得80%上缴学院以弥补损失,或经分管领导批准作为修复损坏设施的材料及劳务费用,20%留部门奖给有关责任人或补充部门办公费用。五、各部门有偿服务、管
4、理收费,均得使用学院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的收费票据(对外创收额度较大的直接由学院财务岀具收款收据)。有关部门定期凭票据存根和有关原始记录单或清单与学院财务结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按票款总额开具财政厅监制的收据,并附注己使用的内部票据有关票面金额、号码等内容的帖面说明。各部门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或以公济私不收费。不得借用其他独立核算单位户头套开发票办理收支。六、各部门所有收费,应严格按照学院核发的“许可证”和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自行规定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5、。七、责任部门或管理责任人不能严格按本规定执行的,对造成损失乂不及时处理的,责任部门或管理责任人则负有同等的赔偿或罚款责任,由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按发生额的1—2倍监收赔偿款或罚款。八、本规定由学院财务与资产处负责解释,本办法口颁发之日起实行。附录:一、已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一览表项目名称内容收费标准说明图书赔偿丢失一般图书1-3倍现价丢失特价、停版书5-10倍现价损坏图书不超丢失赔偿超期借用2-5角/天、本门诊挂号0.5元/人次公物赔偿损坏公共财物现价或造价无意损坏或主动承担责任2-5倍现价或造
6、价故意或逃避责任视情节设施(门、窗、玻璃、水电器件)损坏现价或造价查不到具休肇事者由使用集体赔偿,在财产押金中扣下水道堵塞8-15元/次视情节二、管理收费申报表(申报、结算管理表格查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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