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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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陕西汉阴县邱兴华案在网上展开了如火如荼的讨论,但是纵观全部讨论,大家关注的焦点是邱兴华是否应该作精神病鉴定,很少有人谈及怎样对那11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进行赔偿,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对犯罪人课以刑罚以外,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是邱兴华本身就一贫如洗,他怎么对那11个家庭赔偿?他有能力赔偿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于是,有一些学者就提出我国必须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但由于我国传统的“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旧观念制约了我国建

2、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产生,所幸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部署2007年人民法院工作时提出,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因此,笔者就如何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谈下拙见。一、国外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产生、概况刑事被害人的补助和救济制度早在二战以后,就被新西兰和欧美等国迅速采纳。各国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制度虽然都是由国家代替加害人补偿犯罪行为对被害者造成的物质损失,但是由于各国法律对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规定的性质不同,因而补偿的对象,补偿的要件,以及补偿的执行机关等也有所不同。笔者在此简单介绍一下英国

3、、美国、H本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英国的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具有国家代为履行加害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可称为损害赔偿型。英国1964年“刑事损害赔偿方案”规定,对下列受害者优惠提供赔偿: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因逮捕或意图逮捕罪犯或嫌疑犯而受伤害者;因防止或意图防止正在实行的犯罪行为而受伤害者;因协助逮捕罪犯或协助负有制止犯罪发生任务的警察人员而受伤害者。另外,英国还成立了独立的刑事损害赔偿委员会。美国自1965年加利福尼亚州首先制定被害人补偿法后,绝大多数州都先后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政府赔偿已成为

4、对刑事被害人经济救济的主要形式。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身休复原费用,体力丧失及抚养家庭能力丧失的补偿费用、丧葬费用,将来收入损失及精神伤害。赔偿的对象既包括因犯罪而遭受伤害或死亡的人,也包括因制止犯罪、拘捕罪犯、帮助被害人或执法官员而遭受损害的人。要求赔偿的被害人应在案发后一定时间内向警方报案。赔偿的程序大多数州由专门设立的机构负责,有些州是通过工人赔偿机构或法院来实施赔偿。日本1981年通过了《犯罪被害人等给付金发放法》,规定补偿对象限于故意以暴力犯罪造成死亡、重伤的伤害者。补偿是一次性的

5、。补偿金的数额按照法令规定的数额的倍数计算。对犯罪被害人的补偿,由被害人或其家属在知道被害时起两年以内,或者从被害发生时起七年以内提出申请,经都、道、府、县的公安委员会裁定。对裁定不服的,由中央公安委员会审理。二、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意义随着我国刑事法治的进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日渐完善,然而,作为刑事诉讼主体之一的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却时常成了"白条”。法律规定,被告人应该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丁•犯罪人经济能力有限

6、等原因,无法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与此同时,被害人及其家属却因治疗伤病花费巨大、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劳动能力而陷入生活的困境。被害人在生命健康权受侵害的同时,赔偿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实现,对今后的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如邱兴华杀人案,据媒体报道,受害人家属贫困潦倒,生活陷入了绝境,而赔偿遭遇空白。正如马克昌教授所指出的一样:当许多国家都已进入“被害人时代”时,如果我们还是空白,其至判决时不考虑被告的承受能力,就会造成像现在这样,表面看起来是法律给当事人主持了公正,但实在的“胜利”他什么都没

7、感受到,只能陷入“无期的等待”。而据统计,我国近八成的刑事赔偿难以兑现,多数受害人的家庭因此陷入了人财两空的艰难境地。因此,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不仅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司法文明和司法和谐的体现和要求;不仅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个体生存的需要,也是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内涵。三、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构想有专家认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立法模式,可以归结为两种:一是制定一个单独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二是制定一个刑事被害人保护法或救助法。但笔

8、者认为:如果采取立法模式,时机还不成熟,因此,只能采取折中办法,先由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作岀一些具体规定,待时机成熟时,再制订专门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法律。据了解,在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之前,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对此问题已经展开了积极的探索,女口:在2004年11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同青岛市政法委、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青岛市刑事案件受害人生活困难救济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刑事受害人救济金制度,救济金额一般限于人民币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也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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