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婚姻法中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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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大学试卷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期2014年5月9口考试时间:—分钟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A/B卷)专业班级姓名学号我承诺,遵守《上海大学考场规则》,诚信考试。签名:一、课程论文要求:(一)内容要求1.课程论文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严禁抄袭或剽窃。若有直接抄袭,直接评定为不及格。2.课程论文的选题应紧密联系木学期所学课程内容,能表明学生确已在木门课程上掌握了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对所撰写的课程论文选题有一定的见解。3.课程论文正文应不少于3000字,内容应立论正确、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层次清晰,论证冇理冇据,背最参考材料恰当,引

2、用得当。(二)格式要求1.论文应包括标题、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几部分。2.论文标题屈中用小二号黑体,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用黑体小四号,正文用五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中文摘要应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摘要以100—3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5篇,不得做伪注。格式如下:(1)参考文章格式:[顺序号]作者:文章标题,杂志名称,年代,卷号(期号).(2)参考书籍格式:[顺序号]作者:书籍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代。4.脚注的格式参照《法学》注释体例。5.A4纸打印,依封面、正文的顺序

3、,左边装订。二、课程论文的评分标准1.选题内容。(40分)选题角度,具冇一定的理论水平及现实意义。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对所选样的基础理论的阐述全面、有一定的深度,内容充实,有理有据。2.分析能力。(40分)能在问题研究小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分析准确,逻辑严密,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有一定的个人见解。3.文献资料。(10分)使用材料翔实,恰当,掌握人量的背景资料和数据。4.格式规范。(10分)论文格式符合要求,注释合理,规范。浅谈婚姻法中的探望权中文摘要: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子女生活在缺乏必要的父爱或母爱的家庭环境中,给他们的

4、身心发展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为了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新增设了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填补了我国子女抚养问题上的一大空白。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探望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解决离婚双方探视子女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但由于我国历来家长制思想浓厚,以维护子女利益为初衷的法律条文,处处体现父母双方的意志,在司法实践也就渐渐凸显出一些不足与缺陷。关键词:探望权儿童权益强制执行精神损害赔偿目录一、探望权概述41•探望权的概念42.探望权的特征43.各国探望权的立法现状44.我国探望权的立法现状55.我国

5、增设探望权的意义5二、我国探望权的不足与缺陷61.权利主体范围太窄62.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限63.探望权中止事由不明确64.探望权强制措施的适用难75.子女在探望权的法律关系中地位模糊7三、立法建议71、扩大探望权主体范围72、加强探望权的义务性规定83、明确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中止事由84、建立协助机制,完善强制执彳丁措施85、建立探望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9四、结语9五、参考文献10、探望权概述1・探望权的概念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I2.探望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产生只能发

6、生在婚姻关系解除后;2、探望权具有专屈性,探视人与被探视人必须是法律规定具有探望权利的人与受探望的人,非法律规定的人不具有探望权;3、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4、探望权是非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限制或剥夺;5、探望权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实现时,审理阶段只能作出中止探望权,不能终结探望权,同样执行程序也只可适用中止执行,不适宜终结执行。'杨立新•亲属法专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46-152.武淸•说说婚姻法屮探望权的执行问题。201

7、2-9-103吕春娟.浅议我国探望权制度的性质[J].甘肃科技纵横,2006,(3):82.3•各国探望权的立法现状探望权起源于英美法系,在德国民法中称为交往权,英美法中称为探视权,日木实务屮称为见面交流权,台湾地区民法屮称为见面交往权。《德国民法典》规定,“无人身照顾权的父或母,保留与子女个人交往权,请求告知子女的个人情况权(以符合子女的利益为限),及对子女财产利益必要吋承担财产照顾权之全部或一部,还规定无人身照顾权的父或母和人身照顾权人不得为任何损害子女与他人关系或造成教育困难的事由。”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055条第五项规定,“法院得依请求或

8、依职权,为未行使往权,其《民法典》第1055条第五项规定,“法院得依请求或依职权,为未行使或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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