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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2公检法纪》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2公检法纪范文大全浅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休法的衔接点,是解决民事诉讼实践屮已经暴露的问题的需要。我国民事诉讼实践屮经常出现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甚至法官不诚实信用的行为,但我国并没冇规定相应的处理办法。譬如民事证据法中的相关规定。词法实践中,往往有一方当事人基于其利害关系的考虑,而以威胁、利诱等种种不法行为对证人施加影响,特别是阻止冇利于对方的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供证言,对这些妨害举证的行为固然可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妨害举证责任,但妨害举证的行为经实
2、施后客观上将可能造成对方当事人举证不能,并进而导致对方当事人承担曲此产生的不利实体判决。让故意实施此种违反诚实信用行为的当事人从中获得不当利益,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要求。故而对此种情形,可直接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在当事人Z间转换举证责任,即免除原先主张某事实存在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转由实施妨害举证行为的另一方就该事实的不存在负举证责任。由此可见,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屮的适用,不仅可以提高我国公民的道德索质而11还能保证法院公正判决的作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民事诉讼屮的道德危险的大量存在为确立诚实信用原则
3、提供了现实依据。民事诉讼中的道德危险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官、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因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故意滥用自由裁量权或诉讼权利,消极履行诉讼义务或不当履行诉讼义务,从而促成裁判不公正或诉讼拖延的行为而引起的危险。司法实践中,法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接受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吃请、礼金因而在诉讼屮不能保持屮立性而有意偏袒一方当事人甚至循私舞弊、枉法裁判,如在证据判断取舍上冇意褊袒一方,或者刻意提高对一•方举证责任造成证据上的失衡;故意曲解法律或当事人的缔约的木意、目的,从而作出不公正裁判等以及当事人滥用诉权,如为不正当竞争Z目的
4、,恶意对他人捉起诉讼,滥用巾请回避权,故意多次中请审判人员冋避的达拖延诉讼之目的,实施突袭举证,消极履行诉讼义务,提供伪证,或隐匿对己不利的证据;在法庭上故意作相互矛盾的陈述或虚伪陈述,承认等和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胜诉,如以吃请、送礼行贿等方式谋取法官的不公止裁判,以威胁利诱等手段迫使证人作伪证,以及规避法律等。这些行为必然导致:一、损害司法的公正性。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恶意偏袒一方,当事人提出伪证,或以不正当方式谋取胜诉,其结杲必然是造成裁判不公,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度;二、必然造成诉讼的不经济。不公正的裁决出台后,必然造成不必要
5、的上诉和中诉,一方面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另一方面就一事多次或重处长启动司法程序必然造成司法资源不当浪费,更重要的是由于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得到有效确认,争议财产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能反对投入到经济运行中,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使得人们丧失依赖司法解决纠纷的信心和热情,从而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纷争这是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双重损害。实践中,人们已经意识到单纯把道徳危险的避防寄托在道徳教化上,寄托在行为人的品行、良心的信赖上,我们所要面临的风险不是减少了,而是扩大了,必须将民事诉讼中法官、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要承担的道德义务,提
6、升为法律义务,才能有效避防道德危险行为的发生,以实现人们对司法公止与效率的渴求。因此,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屮确立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有深厚的法理依据,而且冇广泛的实践基础,同时也是司法与国际接轨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加入wto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法律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适时提出了以法治国和以徳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在民事诉讼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正是适应现阶段司法改革实践需要,实践和协调这一战略的一个很好的结合点和突破口。首页12尾页试论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制度的缺失及补救措施试论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制度的缺失及补救措施xx县人民检察院韩新
7、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检察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捉岀抗诉,在第2款又规定,地方各级检察院应当提请上级抗诉。概而言之就是同级检察院受理审查提请抗诉,上级检察院阅读全文»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研究视角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信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基础之一,信用通过对社会成员行为的控制,对违约和失信施加社会压力,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捉供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
8、阅读全文»论民事程序选择权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几大法律期刊、报纸曾纷纷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件:原告在规定的半价时间内打长途电话1分钟,被告却没按半价收费,多收了原告0.55元,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1。此案引发的争议较多。其中一种意见从诉讼法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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