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

ID:46067545

大小:58.2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1-20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_第1页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_第2页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_第3页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_第4页
资源描述: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管理的暂行规定2008年3月修订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及其管理,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作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北京大学医学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部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订木暂行规定。一.上岗新遴选的I専士生导师及拟上岗的硕士生导师须参加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及/或各院(部)举办的上岗前培训。高年资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将不定期以专题座谈、讲座及讨论的形式进行经验交流。按照2006年12月北京大学医学部学

2、位评定委员会修订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导师上岗条件》,各院(部)在毎年上报研究生招生计划前对各位拟招生的研究生导师进行上岗审核。二职责(一)研究生导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及医德医风。(二)研究生导师应不断提高口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持续进行前沿性研究,指导研究生做出创新性成果。在岗的博止生导师的研究方向、近五年的研究成果应提交到学位办公室,并在研究生院信息网上公布,以便于学生了解和报考。(三)研究生导师应熟悉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子及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以学位授予标准为依据,指导、培养研究生。1

3、.按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2.明确掌握木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按照培养方案,与研究生共同设计个性化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对培养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督促。3.建立导师和研究生定期见面制度,一般每周至少一次,以便及时了解和检查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思想情况,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和帮助。4.根据需要和实际条件指导研究生选择课题,及时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或资格考试。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阅学位论文,保留为学生修改过的论文稿。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负责。1.导师应配合院(部)做好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的组织工作。对校内外评

4、阅专家的组成提出建议人选,对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提出建议名单。(四)对于研究生旷课、课程学习不合格、无故不完成论文、在科研屮造假或剽窃他人的成果、擅自离校、长期请事假,或患有特姝病症而难以继续学习者,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学籍管理冇关规定及吋提出处理意见,经院(部)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五)结合培养、学籍管理对确已完成课题,欲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吋完成学习计划而需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前一学期提出申请报告(博士生可延长6个月,硕士生一•般不延长),经院(部)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六)在培养研究生期间,尤

5、其是论文阶段,研究生导师不宜长期出国或到外省市工作,如确需出国或到外省市工作的,必须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做好妥善安排,并经院(部)及研究生院批准。出国以上的研究生导师出国前办理转导师手续。待该导师冋国后,根据需要办理手续后,方可继续担任研究生导师。(七)研究生导师不仅要对研究生学术上的发展负有责任,而且要关心他们的全面发展和人格塑造,关心研究生的生活及身体健康。通过科研项目,为研究生提供研究经费,协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研等岗位。(八)以专业为单位招生,前期不确定研究生导师期间,相应研究生导师职责出本专业(学科)研究生指导小组承担。三.考核研究生导

6、师的科研水平和教学工作情况接受以下考核:(一)院(部)、医学部每年按照研究生导师应履行的职责进行考核。(二)院(部)、医学部每年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为学生修改过的论文稿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四•奖励在培养研究生屮做出以下贡献的研究生导师除了已获得的相应奖励外,在招收研究生数量上可予以倾斜,但最多每年不超过三名。(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二)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屮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者。五•处罚对于未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出现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院(部)主管领导应分别对其进行帮助

7、、批评、警告、减少其招生、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其导师上岗资格等教育和处理方式。处理意见曲院(部)提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研究生院,提交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备案。(一)违反国家规定,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过程屮徇私舞弊者。(二)违背学校、医学部有关条例及规定,未能很好的履行导师职责者。(三)研究生导师长时间离校或不做定期指导,造成研究生学习、研究陷入困难、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者。(四)研究生未分配导师期间,其研究生指导小组未履行管理职责,以至研究生学习、研究困难,造成恶劣影响者。(五)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有明显的错误,或有严重的造假和抄袭行为

8、者。本规定解释权归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