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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企业战略毕业论文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探析内容摘要:以往关于金业社会责任本质的探讨,常常把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和表现形式混为-•谈,并以后者代替前者。木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以营利策略、法律法规,还是以慈善事业的形式体现,都涉及企业这一特定组织与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因而可以对之进行道徳评价,在木质上都属于道徳责任。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本质表现形式道德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木质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导致学术界的争论不断。木文在梳理和评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揭示出金业社会责任实质上是一个道徳范畴。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的观点在认可“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提法的前提下,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木质的理解,往往蕴
2、含在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界说Z中。本文概括出关于金业社会责任本质的儿种立场。策略论。这种立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或应对外部压力而采取的一种策略。由于履行社会责任会获得政府的支持、消费者的信任、投资者的青睐,从而提高企业的美誉度,获得良好的广告效应。所以,金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一种策略,是一种“开明的利己主义''或''明智的投资奉献论。这种立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基于道义感而对社会做出的无偿奉献。它的特点就是经济上的牺牲,而不应该冇任何白身利益的考虑。如有-人提出,惟有木着提升公共福利之主观愿駅而牺牲经济利益者,才能归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甚至可认
3、为,企业社会责任必须是完全口愿性的,而不能是由法律或者外部经济压力强加的。综合论。这一立场拓宽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形式或外延,其代表性观点有两种。一是以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Carroll为代农,认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另一种则把经济责任清除出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由其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构成;或认为它包括“强制性表现形式"(法律责任)、“自觉性表现形式"(道徳责任)、“诱导性表现形式”(受利益诱导机制采取的通过利他而利己的策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木质的探讨之所以难以取得一致意见,原因是它们都犯了同一个错K:把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和表
4、现形式混为一谈,并以后者代替前者。实际上,企业无论是把社会责任当作它的获利策略、道徳义务、法律义务,还是这几者的混合,都只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形式差别,而非实质差异。企业社会责任的木质是道徳责任奉献论是一种狭义的、有着严格限制的道徳责任概念,即要求动机必须是道徳的。综合论所说的道德责任外延稍广,但也只是指未上升为法律、但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二者不同,这里所说的道徳责任是一种更为广义的概念,它是指屈于道徳范畴的责任,即对履行它与否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责任。这种基于学科属性理解的道德责任概念,能使我们在理论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归属进行正确的判定。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町知其本质是道徳责任
5、。本文不同意把经济责任(追求利润最大化)归入企业社会责任。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提出的初衷,就是要探讨和强调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所负的义务。把经济责任置于社会责任之屮,改变了金业社会责任应有的和木来的意义,背离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建构的初衷,模糊甚至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的冲突,也使解决这种冲突的努力可以轻易被忽略。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应被视为两个全片关系的概念。如此可以清址地看到,企业社会责任所要求实现的是企业口身经济功能Z外更广泛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和耍求,就是对企业的道徳期望和要求。以策略形式体现的社会责任是道德责任。正如企业履行
6、其经济职责可以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和手段一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也不是单一的。从动机角度来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首先不具有操作性,因为无法了解每个企业的真实动机。其次,如果A、B两个金业对社会事业做出了同样的贡献,则A由于出于道德动机,B实际上履行的只是其经济责任,无所谓道徳。这既导致了对企业评价的不公正,也造成了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狭隘理解。最后,这与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相违背。强调社会责任的目的是增进社会“公利”,因此,只要一个企业的行为产生了这种效果,就是履行了社会责任;而增进了社会“公利”的社会责任,本质上就是道德责任。与纯粹出自道德动机的情况相比较,以策略形
7、式体现的企业社会责任当然不是最高尚的,但这只是道徳境界的区别,而非道徳属性上的本质不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社会责任同时能成为盈利策略,正是许多企业愿意履行的最人动力。以法律形式体现的社会责任是道德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有一部分是与法律法规重合的,疋因如此,有人将企业社会责任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Z内,认为企业无需承担法律之外的任何责任;有人则反对将这些责任称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前者把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完全等同,后者则把两者完全对立,都具有片面性。其实,企业所担负的责任是否加于社会责任,不是根据其是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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