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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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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答复单建荣一、对电子商务是否应该征税的调查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与深化,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问题越来越复杂,不同利益主体间的争议也变得更加尖锐。目前,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有三种观点:一是基层地方政府竭力要求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其理由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如果不征税会促使偷漏税现象蔓延,同时也会影响到地方传统贸易企业的税负,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二是网上交易的商家和消费者反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稅。其理由是由于我国网络经济处于起步阶段,网络交易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是物美价廉,一旦征税就会失去低价这个最重要的必杀绝技,商家
2、和消费者将会迅速大量减少,网络经济很难继续发展。三是上层建筑的观点是为保护现有税制的权威与公正性,出于税收中性原则和发展中国家税收管辖权利考虑,我国将不会对日益发展的电子商务实行免税政策。当然,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发展的状态,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其发展,避免不适当的税收政策影响其发展。二、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制冲击的调查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制的冲击较大,主要表现在:1、电子商务对税收属地管理原则的冲击。网络贸易的发展使纳税人居无定所,纳稅人只要移动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就可以改变营业地点,纳税人从一国迁入另
3、一国则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税收属地管理原则对电子商务已经无约束作用。2、电子商务对税收课税基础的冲击。税收征管离不开对凭证、账册和报表的审查,由于网络贸易是通过网络传递信息,凭证、账册和报表都是在计算机中以电子形式填制,可以轻易的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迹,甚至还可以使用加密技术,所以令税务部门难以取得充分真实的征管信息。3、电子商务对税收课税依据的冲击。电子商务使传统的课税依据发生了改变,使现行税制面对电子商务存在征税盲区。“征税盲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商品在线交易如何适用现行的增值税法规;网上提供应税劳务或转移无形资产,认定
4、纳税人十分困难;对所得来源地认定及所得税类的划分更为不易。4、电子商务对税收公平原则的冲击。电子商务增加了避税的可能性,跨国公司只要轻松点几下鼠标,就可以将其在高税地区的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或避税港,达到避税目的。跨国公司通过网上进行内部交易,其转让价格是否合理,税务机关难以核定,从而增加了避税的可能性。%1.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的调查尽管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制的冲击很大,但是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对其的税收征管并不是处于完全真空或者缺位状态。1、凡是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因为工商部门定期会将登记信息传送给税务部门,所以
5、这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按现行税制纳入征管范围,课税基础和课税依据与传统贸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完全一致。2、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商家或个人,税务部门主要是通过每年的税法宣传和对漏征漏管户清理来加强管理的,另外,如有群众举报,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不可否认,在7月1日个人网店实行实名登记以前确实存在大量个人网店征管失控的情况。但是根据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课题组在淘宝网上统计的数据显示,这部分个人网店对税收的影响不是很大,2008年年交易金额在6万元以下(未上起征点)的户数为1114478家,占全部个人网店1299928家的
6、85.73%。%1.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方向的预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不是区级税务部门所能解决的,但是从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情况来分析,我们预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方向应该是:1、国家先以现行的税制和征管方式应对电子商务,以利于保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税制稳定,但不会承诺不开征新税,以免在制定政策中陷入被动,因为“新税”的概念很模糊。2、国家会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来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国家工商总局6月1日已经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这有利于地方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
7、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但是国家制定的政策一般会考虑其长期性、整体性和科学性,以避免今后频繁变动。3、税收征管的重要性不亚于税收政策。电子商务征管办法的制订,国家会以可操作为前提,也会防止过于烦琐,以免加重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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