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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XX年工伤认定材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工伤认定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2、3、5(身份证
2、明)、6、7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留存 推荐阅读 申请工伤保险的三大争议 要认定成工伤才能使用工伤保险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工伤保险争议且争议往往集中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待遇支付这几个方面 工伤保险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的利益工伤事故也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掌握和了解工伤认定争议、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三大争议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现在就来看看权威政策解读吧 工伤认定争议 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而其所
3、在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争议 收到鉴定15日内可提出再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争议一般是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而产生的争议
4、 被鉴定人及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公申请复审或直接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部门可以停止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争议 协商不成可提出仲裁申请 职工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职工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按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争议后双方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协
5、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法律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职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了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争议职工可以通过申请复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途径处理 工伤保险争议的发生在所难免为有效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妥善处理好工伤保险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解决争议的适用程序 以上就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XX年工伤认定材料的全部内容
6、欢迎阅读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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