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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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管[2002J368号各市建委、合吧市建管局:现将《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施行。各市在施行过程中冇何问题,请将书面意见及时反馈给厅建管处,以便今后《暂行办法》的修订。《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已由我厅统一印制,有关证卩及审报表的具体事宜,请各市与省建筑装饰I办会联系。安徽省建设厅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以卜•简称

2、住宅装修企业)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提高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部长令110号)、省人大颁布的《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木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住宅使用人,対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企业,屮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实施对住宅

3、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监督管理,适川本办法。第四条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第五条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木行政区域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房地产管理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笫六条申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固

4、定的经营场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不授予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主营为工、商、贸等不是建筑施工的企业。第二章资质标准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标准:(一)金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装饰装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屮等专业以上学历;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学历;企业有资质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屮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且建筑学或室内设计、坏境艺术的专业人员不少于

5、1人。(二)企业有木工、瓦工、油漆、电气、水暖等专业的施工操作人员,其中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8人。(三)企业注册资木金2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达25万元以上。(四)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两项单项合同额10力•元以上或四项单项合同额5力•元以上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40万元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五)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貝。第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各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第九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技术人员

6、的岗位考核工作,有关培训发证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按照《安徽省建设厅适应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第十条住宅装修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请资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审批和发证工作。审批结果在每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时报建设厅备案。省级建设行政上管部门负责全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和资质等级标准的制定,资质审批部门未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标准审批的资质,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已审批的资质无效。各级建

7、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住宅索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询,应征求同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意见。新成立的企业巾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安徽省住宅室内装修装饰金业资质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和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四)企业所完成代表工程的合同及验收资料;(五)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六)金业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和专业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七)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第十一条《安徽省住宅室內装

8、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木具冇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第十三条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将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第四章监骨管理第I-四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部门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住宅室内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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