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006452
大小:88.71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20
《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 XX年12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年12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XX〕第16号公布自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净空
2、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民用航空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对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本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安全隐患或者危
3、害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安全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六条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民对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的保护意识 第七条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按本机场总体规划编制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图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调整时应当相应调整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图 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图报送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八条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民用机场所在地的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管理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对项目是否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进行审查并书面征求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民用机场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并在拟新建、扩建民用机场周围地区张贴 民用机场新建、扩建公告发布前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树木、灯光和
5、其他障碍物体由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组织障碍物体所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民用机场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或者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民用机场新建、扩建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种植或者设置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 第十二条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修建超过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三)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6、 (四)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五)在民用机场围界外五米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六)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七)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风筝、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 (八)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 (九)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 (十)燃放升空的爆竹、烟花、焰火等; (十一)国家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活动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前款所列活动的不得
7、影响民用机场净空安全 第十三条禁止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三十公里范围内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 第十四条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确定民用机场周边区域修建建(构)筑物种植高大树木燃放升空的爆竹、烟花、焰火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风筝、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的限制高度和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达到限制高度以及具有民用航空技术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