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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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制定了《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根据《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信息提供主体)在行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开展行业自律等履职过程中产生或掌握的可用于识

2、别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本办法所称信息主体是指信息提供主体在履职过程中采集、整理、加工和使用的信用信息的描述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区市县(先导区)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区市县(先导区)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相关

3、机构(以下统称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等辅助性工作    第六条市、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七条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由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标准组织编制并公布    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主要包括: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身份登记、社保登记等登记类信息事项;资质认定、执业许可、职业资格等资质类信息事项;行政奖励、荣誉记录等表彰类信息事项;行政处罚、禁入限制、责任事故处理以及弄虚作假、违反

4、告知承诺记录等监管类信息事项;涉经济类民事判决、刑事判决等判决类信息事项    第八条信息提供主体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并实时更新    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制定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提供、使用等相关制度规范保证所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有效发现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应当及时通报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予以更正    第九条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识别信息主体的标识码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公共信用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和授权查询信息    第十条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采

5、取公开、查询和共享三种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共信用信息    第十一条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通过“信用大连”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共信用信息    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不得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应予保密的内容    第十二条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通过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    通过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查询公共信用信息的应当提供本单位或本人有效证明所查信息属于公开信息的无需信息主体授权;属于授权查询信息的应当提供被查询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证明并按照与被查询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未经被查询信息主体同意不得向第三

6、方提供    登记类、资质类、表彰类信息长期提供查询监管类、判决类信息自信息主体的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内提供查询信息提供主体根据国家或者省市有关规定设定查询期限的除外    第十三条信息提供主体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共享相关公共信用信息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共享    信息提供主体应当根据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不得利用公共信用信息违法限制、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    第十四条支持市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财政扶持以及招标投标等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使用公共信用信息    

7、支持市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求对我市相关行业、企业和领域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分析相关领域法人、企业高管的信用状况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市政府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开发信用产品为行政监管、市场交易等方面提供信用服务    第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发布的公共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的可以向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证据    第十六条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因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原因造成错误的应当立即更正并将更正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对

8、非因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原因造成的异议信息应当通知该信息提供主体核查信息提供主体应当自收到核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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