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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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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船税法范文 车船税法有些内容?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三条
2、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
3、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第八条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第九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第十条公安、交通运输、农
4、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本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XX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
5、条例》同时废止 车船税法解读 一、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车船税是新开征的税种? 车船税不是新开征的税种在我国已经征收多年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原政务院就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使用税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XX年12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
6、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内的各类纳税人统一征收车船税xx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车船税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车船税立法是为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暂行条例进行改革完善并提升税收法律级次以引导车辆、船舶的生产和消费体现国家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导向 三、车船税法与暂行条例相比有些变化? 与暂行条例相比车船税法主要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扩大征税范围暂行条例规
7、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法除对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继续征税外将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且依法不需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纳入征收范围 (二)改革乘用车计税依据暂行条例对乘用车(微型、小型客车)按辆征收车船税法采用与车辆在价值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 (三)调整税负结构和税率一是为更好地发挥车船税的调节功能体现引导汽车消费和促进节能减
8、排的政策导向车船税法对乘用车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其中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二是为支持交通运输业发展车船税法对货车、摩托车以及船舶(游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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