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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12章 多式联运单据与单证业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十二章多式联运单据与单证业务12.1多式联运单据12.2多式联运单证12.3案例分析指导12.1多式联运单据12.1.1多式联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多式联运单据在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多式联运提单,其与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基本是一致的,即多式联运单据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其作用与海运提单相似,既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在单据做成指示抬头或不记名抬头时,可作为物权凭证,经背书可以转让。多式联运单据表面上和联运提单相仿,但联运提单承运人只对自己执行的一段负责,而多式联运承运人对全程负责;联运提单由船公司签发,
2、包括海运在内的全程运输,多式联运单据由多式联运承运人签发,也包括全程运输,但其中可能不包括海运。下一页返回12.1多式联运单据12.1.2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多式联运经营人在收到货物后,凭发货人提交的收货收据(在集装箱运输时一般是场站收据正本)签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单,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可签发可转让或不可转让提单中的任何一种。签发提单前应向发货人收取合同规定的和应由其负担的全部费用。1.签发提单时应注意的事项2.多式联运提单签发的时间与地点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签发提单时应注意的事项1)如签发可转让提单,应在收货人栏列
3、明按指示交付或向持单人交付;签发不可转让提单,应列明收货人的名称。2)提单上的通知人一般是在目的港或最终交货地点由收货人指定的代理人。3)对签发正本提单的数量一般没有规定,但如应发货人要求签发一份以上的正本时,在每份正本提单上应注明正本份数。4)每份副本均应注明“不可转让副本”字样,副本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效力。5)如签发一份以上的正本可转让提单,各正本提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而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如已按其中一份正本提单交货,便是为已履行交货义务,其他提单自动失效。返回12.1多式联运单据1)在发货人工厂
4、或仓库收到货物后签发的提单2)在集装箱货运站收货后签发的提单3)在码头或内陆港堆场收货后签发的提单上一页返回12.2多式联运单证12.2.1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系统的构成简单的说,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系统由两部分构成:1.在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主(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流转的单证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各区段实际承运人之间流转的单证12.2.2多式联运单证的种类1.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制定的Combidoc2.FIATA联运提单(FBL)3.UNCTAD制定的Multidoc4.多式联运经营人自行制定
5、的多式联运单证下一页返回12.2多式联运单证12.2.3多式联运单证与区段承运人单证在缮制上的区别与联系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提单与各区段实际承运人签发的单据(提单、运单等)在缮制上互有区别和联系。如表12-1上一页下一页返回表12-1多式联运提单与各区段承运人单据的区别与联系项目多式联运提单各运输区段实际承运人单据(提单、运单等)收货地依贸易合同的规定载运工具的收货地、港、站装货地承运船的装货港承运船的装货港卸货地承运船的卸货港承运船的卸货港交货地依贸易合同的规定承运工具的卸货地签单地收货地或经营人所
6、在地载运工具的收货地、港、站托运人依贸易合同的规定联运经营人(承运人)或代理通知人依贸易合同的规定联运经营人(承运人)或代理收货人依贸易合同的规定联运经营人(承运人)或代理类型一般为指示提单一般为记名提单签发人联运经营人(承运人)实际承运人目的地结汇货物交接与提货返回12.2多式联运单证12.2.4多式联运提单的流转程序以下以一程是公路运输,二程是海上运输,三程是铁路运输的多式联运为例说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多式联运提单几个区段单证的流转程序。如图12-11.多式联运经营人起运地分支机构或代理缮制并签发全程
7、多式联运提单,其中的正本交给发货人,用于结汇;副本若干份交付多式联运经营人,用于多式联运经营人留底和送交目的地分支机构或代理。2.多式联运起运地分支机构或代理货交一程承运人后,一程承运人签发以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起运地分支机构或代理为托运人、以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二程分支机构或代理为收货人的公路运单,运单上应注有全程多式联运提单的号码。上一页下一页返回图12-1多式联运提单及各区段实际承运人签发运输单证的流转程序返回12.2多式联运单证3.多式联运经营人二程分支机构或代理收到运单后,凭此从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处提
8、取货物,并交付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4.多式联运经营人三程分支机构或代理收到运单后,凭此从二程承运人或其代理处提取货物,并交付三程承运人或其代理。5.多式联运经营人目的地的分支机构收到铁路运单后,可凭此从承运人或代理处提取货物,并向收货人发出提货通知。上一页返回12.3案例分析指导案例1、货代与货方的关系案情:原告: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2001年11月18日,华映公司与特灵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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