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ID:45994867

大小:75.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20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_第1页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_第2页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_第3页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_第4页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周甲禄据学者统计分析,我国新闻侵权诉讼屮媒体败诉率高达70%,而美国近30年來媒体遭名誉侵权诉讼时败诉率约为8%。①以美国新闻的无孔不入和我国新闻报道的谨小慎微相比较,我国媒体畸高的败诉率显得很不止常。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媒体在诉讼屮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而败诉呢?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法律对公民的言论口由权与名誉权两种都是很重要的权利保护不平衡,无论是在立法上述是在司法上,都重视对名誉权的保护而轻视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木文不打算全面探讨这种法律保护的不平衡,而仅从新闻侵权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角度

2、來分析败诉率高的原因。我国新闻侵权诉讼屮,媒体败诉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具体案件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利于媒体。在改变立法保护的不平衡状况还需要时日的情况下,改进对媒体不公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是实现两个权利平等保护的现实选择。举证责任就是举证负担举证责任分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举证责任一直被解释为当事人就口己所提出的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这样理解举证责任是不全面的。19世纪后期,德国诉讼法学家就将举证责任分为主观的证明责任和客观的证明责任。前者指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避免败诉向法院提出证据的责任;后者

3、则是指在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真伪不明时,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受到不利裁判的后果。在这两种意义的举证责任中,客观的证明责任才能代表举证责任的本质,故客观的证明责任成为德国的通说。这种观点也被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英美法系国家也认为举证责任有两种含义,-•种是指负有这种特定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所主张的任何为对方所争执的事实负担危险——如果最终其主张得不到证明,他将会败诉;第二种是指在诉讼开始时,或是在审理或辩论过程屮的任何阶段,对争议事实提出证据的责任。前者被称为“法定的证明责任”、“说明责任”或“说不服的危险”,后者被称为“

4、提供证据的责任”或“不提供证据的危险”。我国诉讼法学界对举证责任的理解也不断深入。在20世纪90年代以询,我国学界对“客观的证明责任”、“法定的证明责任”基木上持否定态度,认为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屮对t己的主张负冇捉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真实的责任。翻开当时的民事诉讼法教科书,基本上都持这种观点。这与当时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有关。随着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当事人举证活动受到重视,法学界对举证责任的内涵有了新的认识,也承认举证责任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谁主张就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即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二是指不尽举证责任应当承

5、担法律后果,即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的负担。②冇的学者则进一步认为,举证责任实际上是在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当事人负担的败诉的风险。因为,有争议的事实经过证明活动后会出现三种情况:(1)该事实已被证明为真,(2)该事实被证明为假,(3)该事实真假未获得证明。在(1)(2)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已查明的事实作出判断,不存在举证责任问题。惟有第三种情况才涉及举证责任问题。在现代诉讼屮,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必须作出非此即彼的判决,将真伪不明引起的不利诉讼结果判归对该事实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③由此可见,不管是大陆

6、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不管是外国述是中国,普遍认为举证责任最本质的含义是当事人承担的败诉风险。所以,谁承担举证责任就意味着谁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举证责任就是一种举证负担,不能举证就会败诉,这是举证责任的要义所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个案例弄清了举证责任的木质后,我们再看在新闻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我国法律对举证责任的规定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屮,该条规定:“当事人对口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

7、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人们将它概括为“谁主张,谁举证”。一些新闻法研处认为,只要坚持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右利于诉讼中的媒体一方,这是对举证责任木质没有透彻了解而得出的结论。从上述举证责任木质来看,如果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只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分配举证责任,恰恰对媒体不利,并没有体现对言论自由权和名誉权的平等保护。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侵害名誉权诉讼的案件中,基本上遵循这样的举证规则:即原告(名誉权受害人)主张并证明被告(媒体或记者)报道或言论失实;被告证明所发

8、表的言论或报道内容真实。也就是说,原告对言论内容的虚假性负举证责任,被告对言论内容的真实性负举证责任。而且侧重由被告承担真实性证明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言论或报道内容真实,就推定为失实,构成侵权。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是将新闻侵害名誉权等同于普通的人身权利侵害,没有考虑到新闻侵权的特点,隐含着举证责任负担的不公平。我们通过分析具体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