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浅论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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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浅论善意取得姓名:学校:学号:指导教师:定稿日期:内容提要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种方式。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i项重要制度。本文对善意取得的概念、价值基础、理论基础、理论渊源、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及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进行了阐述。以期对我国的物权法、民法典的建立尽绵薄之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关键词:物权法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无权处分一、善意取得概述3(一)善意取得的含义3(二)善意取得之价值基础4(三)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4(四)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渊源5二、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5(一)受让

2、人须为善意5(二)受让人须通过有偿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5(三)受让人须实际占有由让与人转移占有的动产5(四)客体物须为(以交付为物权的公示方法的)动产6(五)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6(六)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6三、不动产善意取得6四、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7(一)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7(二)原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7(三)原所有权人与让与人之间7参考文献:7浅论善意取得当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应当规定在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其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商品交换,能有利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

3、国现行的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则》虽尚未确认善意収得制度,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承认善意购买者可以取得对其购买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岀:“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善意取得概述(一)善意取得的含义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耍制度,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另一种认为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亦可适用于不动产。从理论渊源上看,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但从价值基础和理论基础上看,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

4、产亦无不可。动产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少人将其冇权占冇的他人的动产交付于买受人,如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不动产善意取得,受让人信赖登记证书而与无权处分不动产的让与人交易,如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时系岀于善意,则取得该不动产的所冇权,原不动产所冇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则,只有所有权或受人Z托、代他人处分的人才有处分或买卖财产的权利,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之物,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其所为的法律行为须于事后取得其权利或经该他人之承认,始主效力,而且,所有权具有追及性,可直接向买受人追回原物。但

5、善意取得制度的意义在于阻却所冇权人的追及,允许善意的买受人取得受让物的所冇权,保护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已经完成的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所有权人的利益。法律为何会作出这样的抉择呢?这就涉及到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基础、理论基础、理论渊源。(二)善意取得之价值基础善意取得制度,为近代以来人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涉及民法财产所有权的静的安全与财产交易的动的安全Z保护问题。保护静的安全即是对所有权给予绝对的保护,保护财产交易的动的安金即是对财产流转的保护。善意収得制度本质上是平衡所有权人利益和善意受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一方面旨在一定程度维护所有权人的利益,保证所有权安全,

6、保持社会秩序的平和稳定,另一方面乂侧重维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促进交易便捷和保护交易安全。当在保护真正的权利人与保护善意受让人之间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于保护善意受让人。这样不仅冇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而且冇利于鼓励交易;保护善意的受让人将使受让人形成一种对交易的合法性、对受让的标的物的不可追夺性的信赖与期待,这就对当事人从事交易形成了一种激励机制,使其对交易产生安全感,并能大胆地从事交易。保护善意的受让人将有利于建立一种真正的信用经济,并使权利的让渡能够顺利的、有秩序的进行。在此种情况下,对真正权利人的利益的限制,亦含有把真正权利人选任托付自己财产的当事人考虑不周的责任归咎于他,他自

7、己也应当承担不当选择的不利后果的意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若要求每一个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民事主体,都对财产的来源情况进行详细考察,无疑会滞缓交易进程,影响社会经济效益,不利于信用经济的建立,也会从根本上破坏市场经济的存在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卜交易日益频繁、交易过程纷繁复朵,且交易越来越需要迅速快捷,因此不可能要求交易当事人在从事交易之前,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标的物的权利及变动状态,了解交易的对方是否冇权作出处分,否则不仅会使交易难以迅速达成而「L也会防碍交易的正常进行。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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