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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9
《我省出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省出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木网讯10月19R,由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共同制定的《贵州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止式实施。据了解,《细则》的出台是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以便充分发挥煤矿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耍作用。《细则》共有25条,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等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细则》明确指出,适用细则范围为我省境内各类煤矿以及县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2、、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细则》还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岀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则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国家监察,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细则》指出,所称煤矿是指各类煤矿生产矿井和建设矿。其中,建设矿井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3、、资源整合等矿井。而煤矿领导则是指煤矿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建设矿井的领导,是指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或项目部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细则》规定,所有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都必须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此外,《细则》指出,各类煤矿和施工单位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煤矿矿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要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为使领导带班下井达到实效,《细则》明确指出,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或项冃部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井下重点
4、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等均为带班领导需履行的职责。同时,还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同时,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还要实行备案制。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煤矿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与此同吋,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耍对煤矿是否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是否制订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
5、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煤矿领导在井下履行职责情况及交接班记录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细则》明确指出,如煤矿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细则》还对相关处罚进行了规定。如果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要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责令改正并对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领导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的罚款。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将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煤炭生产许
6、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扌II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其中,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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