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921302
大小:73.64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19
《谈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监测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谈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监测方法 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监测为施工提供实时反馈,从而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施工,切实保障施工安全那么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监测方法是? 一、引言 虽然人们在基坑开挖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过程中为了保证基坑的安全通常都会采用了一系列的技术措施但依然有很多基坑事故发生当基坑工程事故发生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而且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只有及时准确的进行监测,才能验证支护结构设计,为施工提供实时反馈,从而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施工,切实保障施工安全下文本人就
2、对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法展开了详细的论述 二、监测目的 在深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物、土体、道路、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周围环境和支护结构的位移、应力、沉降、倾斜、开裂和对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土层孔隙水压力变化等借助仪器设备或其他一些手段进行综合监测就是深基坑开挖监测 在开挖前期对土体变位动态等各种行为表现进行监测通过大量岩土信息的提取及时比较勘察出监测结果和预期设计的性状差别分析评价原设计成果对现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有效预测下阶段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此时可以借助修正岩土力学
3、参数和反分析方法计算来完成预测为了能为后期开挖方案和步骤提出有用的建议就需要合理和优化组织施工提供可靠信息从而能够及时预报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险情;当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及时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防止问题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工程安全 三、监测内容 1周围环境监测 周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邻近构筑物、地下管网、道路等设施变形的监测邻近建筑物的倾斜、裂缝和沉降发生时间、过程的监测表层和深层土体水平位移、沉降的监测坑底隆起监测桩侧土压力测试土层孔隙水压力测试地下水位监测具体监测项目的选定需要综合考虑工程
4、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施工连受和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情况 2支护体系监测 支护体系监测主要包括:支护结构沉降监测支护结构倾斜监测支护体系应力监测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支护体系受力监测支护体系完整性及强度监测 四、监测仪器 通常情况下基坑的监测是需要借助一些设备的一般使用的仪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测斜仪:该仪器主要用在支护结构、土体水平位移的观测 2水准仪和经纬仪:该设备主要用在测量地下管线、支护结构、周围环境等方面的沉降和变位 3深层沉降标:用
5、于量测支护结构后土体位移的变化以判断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 4土压力计:用于量测支护结构后土体的压力状态是主动、被动还是静止的或测量支护结构后土体的压力的大小、变化情况等来检验设计中的判断支护结构的位移情况和计算精确度 5孔隙水压力计:为了能够较为准确的判断坑外土体的移动可用该仪器来观测支护结构后孔隙水压力的变化情况 6水位计:为了检验降水效果就可以采用该仪器来量测支护结构后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 7钢筋应力计:为了判断支撑结构是否稳定使用该设备来量测支撑结构的弯矩、轴力等 8温度计
6、:温度对基坑有较大影响为了能计算由温度变化引起的应力则需要将温度计和钢筋应力计一起埋设在钢筋混凝土支撑中 9混凝土应变计:要计算相应支撑断面内的轴力则需要采用混凝土应变计以测定支撑混凝土结构的应变 10低应变动测仪和超声波无损检测仪:用来检测支护结构的完整性和强度 无论是种类型的监测仪器在埋设前都应从外观检验、防水性检验、压力率定和温度率定等几方面进行检验和率定应变计、应力计、孔隙水压力计、土压力盒等各类传感器在埋设安装之前都应进行重复标定;水准仪、经纬仪、测斜仪等除须满足设计要求外应每
7、年由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检验、校正并出具合格证由于监测仪器设备的工作环境大多在室外甚至地下而且埋设好的元件不能置换因此选用时还应考虑其可靠性、坚固性、经济性以及测量原理和方法、精度和量程等方面的因素 五、监测方法 施工前应对周围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现状、裂缝开展情况等进行调查并作详细记录; 也可拍照、摄像作为施工前的档案资料对于同一工程监测工作应固定观测人员和仪器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线路在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施测 基准点应在施工前埋设经观测确定其已稳定时方可投入使用;基准点一般不少于
8、2个并设在施工影响范围外监测期间应定期联测以检验其稳定性为了能有效确保其在整个施工期间都能够正常使用在 整个施工期内都应该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在施工之前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初始观测而在开挖期间则每天一般观测一次在观测值相对稳定后则可适当降低观测频率而当出现报警指标、观测值变化速率加快或者出现危险事故征兆时则应增加观测次数在布置观测点时要充分考虑深埋测点其不能影响结构的正常受力的同时也不能削弱结构的变形刚度和强度通常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