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ID:45778516

大小:64.2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17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1页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2页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3页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4页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淄安监发〔2013〕48号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文昌湖经发局,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预案备案工作,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备案范围及对象应急预案备案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一)中央驻鲁企业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单位的应急预案和省直管企业总公司(总厂、总集团)的应急预案报省安监局备案,同时抄送市安监局。(二)纳入市安全

2、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中的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冶金、电力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备案。(三)其它需要备案的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安监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三、备案程序(―)编制、修订预案企业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行业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二)预案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评审依据《生

3、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参加预案评审或论证的评审专家,须在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系统预案评审专家库中依据专业特长选择,不在预案评审专家库中的专家出具的评审意见不予备案。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电力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企业参加评审的专家应不少于3人。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预案的评审和论证应在安监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预案评审会议应对预案提出明确的评审意见,指出预案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2•市管企业,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

4、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由市安监局应急中心监督评审,报市安监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市管以下的冶金、电力企业由区县安监局负责监督评审,报市安监局备案。区县局每月月底前上报下月预案评审计划,市局应急中心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其它企业由所在地的区县安监局负责监督评审并备案登记。(三)预案完善和发布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应急预案的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印发。7)申请备案1.企业预案备案网上

5、申报。纳入监管系统的企业在向安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时,须用企业帐号登入综合监管系统,在企业页面的“预案修备"栏中按要求上传预案评审意见、应急预案电子文本(word格式)和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申请表中编制的综合、各专项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名称必须逐个填写详细。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携带评审资料,按照备案范围向安监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未纳入监管系统的企业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安监部门备案登记。1.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2)评审专家对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意见;预

6、案要素评审表和附件要素评审表(表二至表五);参加部门人员和评审专家名单。(3)应急预案文本。(五)预案受理市、区县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1.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齐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六)审查登记市、区县安监部门自受理企业预案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指南》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准予备案登记。对准予备

7、案登记的,安监部门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审核通过,并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受理备案的安监部门和送申单位分别存档,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o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重新报送备案。(七)预案修定应急预案备案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预案进行修订并重新进行备案:(1)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发生变化的;(2)生

8、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3)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5)依据的法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