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

【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

ID:45747923

大小:54.3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9-11-17

【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_第1页
【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_第2页
【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_第3页
【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_第4页
【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毕业学位论文】(原稿)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公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主人翁,作为现代公司业务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耍的作用。然而,它并非像独立的口然人一样可以直接通过身体各个器官的组合來表达意志,它必须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不同机构进行排列、组合并形成一个整体,才能真正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起初,由于公司的发展规模较小,一般都是股东作为公司的董事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股东股份的分散化,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出现了木质的分离,股东通过派出口己信任且有能力的人作为董事直接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这样,公司治理模式由传统

2、的“股东会中心主义”渐渐向“董事会中心主义”逐渐转变,直至董事中心地位的确立。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占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I作为公司机关成员的董事,在面对公司呈现的巨大利益诱惑下,往往通过滥用手中的职权满足个人、家人及朋友私利,严重的损害了第三人的权益,如原诚成文化股份公司董事长因非法担保神秘失踪、银广厦虚假陈述案等。冃睹着董事对第三人损害案件的频发,人们逐渐对公司失去信心,对董事等高层人员的道徳底线产生质疑。然而,依据我国现有的公司独立责任理论以及粗陋的第三人保护制

3、度,债权人等第三人的权益根本无法兑现,尤其是当公司因董事行为破产。面对董事权利和责任严重失衡、债权人等第三人权益受损的现实,我国有必要借鉴域外先进的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立法经验,再次揭开公司面纱,对该责任的性质、责任标准以及第三人范围等进行探析,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从构成要件、立法层面、配套机制、特殊制度等方面构建出系统、规范的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这对于激发投资者的创业积极性、依法规范公司内外部关系、维持公司稳定经营和平衡公司参与者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第一章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之必要性和可行性探析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简单

4、说即当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吋,第三人有权要求董事进行赔偿。探析董事对笫三人民事责任的必要性,能够为我国真正确立该责任提供雄厚的理论基础;探析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可行性,能够为我国真止确立该责任提供稳定的现实基础。第一节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之必要性探析两大法系国家由于受不同的法治坏境和立法背景等因素影响,就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有不同的定性。关于分析该责任建立之必要性和可行性,笔者是在对责任性质不进行区别定性的前提下作出的。一、再次揭开“公司面纱制度”之现实要求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

5、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具体指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冇权责令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当股东出现滥用职权损害第三人利益时能够揭开“公司面纱”,追究股东责任,那么作为在公司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董事,当其滥用公司法人资格等损害第三人利益时,必然要再次揭开“公司面纱”,责令董事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探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就必然耍了解该制度背后“公司木质”问题,因为这直

6、接关系到该责任建立的理论基础以及董事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关于公司本质,不同法系国家对其有不同的理解,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实在说”、“公司否认说”以及“公司拟制说”是关于公司本质的三种代表性学说。(-)公司否认说“公司否认说”认为公司法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格、不存在实体,其仅仅是为了一定口的而将财产进行组合形成的集合体。社会生活小除了个人及财产外,不存在所谓的法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以公司法人资格存在为前提,所以公司否认说因直接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不具备成为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马京平.法人木质的遗新解读一以法律上

7、人为视角[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院学报.2010(02).(二)公司拟制说“公司拟制说”源于罗马法律思想,坚持个人人格至上的原则,它认为只冇自然人貝有人格,拥有意思和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义务的唯一主体,法人因不具备人格仅仅存在于观念,是法律拟制的民事主体,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及经营管理最终只能依赖于具冇人格的自然人进行。虽然该淫说最早捉及法人的本质,但是因其极力推崇的个人主义思想与现代法律社会倡导的社会本位思想相才盾,不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与“否认说”一样不能成为本文研究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基础。(三)公司实在说该学说是再次“揭

8、开公司而纱制度”的前捉,其认为公司是具冇意思能力、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基于该学说衍生出的“公司机关理论”认为董事是公司的法人机关Z-,不是公司的代理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性事务;对内作为公司的一部分机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