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742933
大小:1.30 MB
页数:32页
时间:2019-11-17
《新2013母婴保健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母婴保健法一、概述母婴保健法定义:是调整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背景:(1)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2)目前我国劣生的现象依然很严重我国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表明,出生缺陷已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婴儿和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我国是世界上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被称为出生缺陷的“珠穆朗玛峰”我国每年约有80万至120万出生缺陷儿出生,占全国出生总人口的4%至6%,将近全球每年出生缺陷儿总量的20%。其中,约有10万例为神经管畸形。地中海贫血患者广东省每年新增4000多名重症
2、地中海贫血儿腭裂连体畸形美人鱼综合症无脑儿开放性脊柱裂越南的橙剂孩子母婴保健法的法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公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由国务院公布。法律规定目的: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调整对象: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母婴保健服务的对象和当事人。工作方针:国家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二、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婚前保健1、保健内容: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
3、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2、婚前医学检查检查范围:(1)严重遗传性疾病:先天形成,不宜生育;(2)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等;(3)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者患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暂缓结婚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长效避孕、结扎孕产期保
4、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第三章第14条规定)什么是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医疗保健机构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孕产期的保健服务。(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1、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2、产前检查诊断: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当对孕妇予以医学指导。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诊断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说明
5、情况,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和严重遗传性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3、婴幼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幼儿体格检查、预防接种、多发病和常发病的防治、心理行为指导、眼保健和牙保健等医学技术鉴定鉴定范围: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方面的结果有疑义,均可申请技术鉴定。鉴定组织: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鉴定的人员: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和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良好医德医风人员组成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本法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
6、别鉴定。◆因医学目的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进行。三、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律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业务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其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婚前医学检查: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母婴保
7、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机关重新审核认可。母婴保健工作人员●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经考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婚前医学检查: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经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经考核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
8、3年四、母婴保健工作管理的法律规定(一)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二)母婴保健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母婴保健监督员五、法律责任行政责任:1、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的2、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而违反规定的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刑事责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