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ID:45733522

大小:103.1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17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_第1页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_第2页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_第3页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_第4页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_第5页
资源描述: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打算和安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欢迎参考~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市教委、区教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松江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要求: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

2、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7691723.接待人员:汤金山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招办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在4月13日下发到居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写表格工具等等    三、招生办法:    1、学制    小学学制为五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

3、8月31日前出生)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至7周岁    3、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申请入学条件    申请入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5、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父母一方的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④购房产业或租房合同;⑤预防接种卡;    四、招生

4、工作小组:    组长:文财;副组长:汤金山后勤服务:沈兴禄    组员:王科、李永俊、时英贵    五、招生范围:    按区核实规定的地块范围:    在松江区域内以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六、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八月中旬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

5、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

6、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

7、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

8、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