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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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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逻辑的基本规律第一节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一、什么是逻辑基本规律?逻辑基本规律就人们用概念、命题、推理等思维形式进行思维时必须遵守的最一般的准则。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规律与规则之间的关系:1、规律具有普遍性。是各种思维形式必须遵守的准则,人们在运用概念、命题进行推理和论证时所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思维准则。规则具有特殊性,只适用于特殊的思维形式。如定义的规则只适用于定义,划分的规则只适用于划分。2、规则是由规律决定的二、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基础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客观事物都在运动、
2、变化、发展着。事物的变化分为量变和质变两个阶段。在事物的量变阶段,客观事物质的规定性,决定它是这个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列宁指出:“逻辑规律就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客观事物是相互联系又相互转化的,任何事物都在运动变化发展着。但是客观事物又不是变化无常,不可捉摸的,这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任何事物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上,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或者叫做质的规律性。正是这种客观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决定了某一类事物成为某事物,而区别于其它事物,客观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反映在人们思维中就表现为思维的确定
3、性,即一个思想反映了什么就是反映了什么。逻辑的基本规律就是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了思维的确定性。客观事物质的规定性反映在人的思维中,就表现为思维的确定性,即一个思想反映了什么就是反映了什么。逻辑基本规律就是思维的确定性的具体表现。思维的确定性表现为概念,命题的自身同一,这就是同一律;思维的确定性表现为命题的前后一贯,不自相矛盾,这就是矛盾律;思维的确定性表现为在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之间作出明确的回答,排除中间的可能性,这就是排中律。因此,归根到底我们可以说,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基础。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思维的
4、确定性客观事物质的规定性第二节同一律一、同一律的基本内容1、基本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都具有同一性。*“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关于同一个对象。*“思想”是指概念或命题。2、公式:A是A“A→A”“A”表示任一概念或命题。“A是A”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概念、命题的自身都具有同一性。就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命题的内容都是确定的,是什么内容就是什么内容。例如:黑板上的白字都是用粉笔写的黑板上没有白字所以,黑板上的字都不是用白粉笔写的。这里的“白字”在第一个命题中是指白色的
5、字,在第二个命题中是指错别字。其内容完全不同,因此结论是荒谬的。二、同一律的要求及违反它的逻辑错误根据同一律的内容,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1、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不能任意变换。2、命题必须保持同一,不能随便转移。1、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不能任意变换。所谓概念必须保持同一,是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概念内涵和外延上的一致性。所谓概念必须同一,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概念的内容不变,原来在某种意义上使用某个概念,就应该已知按照这个意义使用这一概念,绝不能随便变换某一概念的含义,也不能把不同的概念的加
6、以混淆。违反这条要求,就会犯两种逻辑错误:(1)混淆概念(无意)(2)偷换概念(有意)例1:母女上街,乘上汽车,女儿问妈妈,这是谁的汽车,妈妈答:“公共汽车”女:“爷爷的汽车呀”妈又答:“不是,是公共汽车”女:“你公公不是我爷爷吗?”例2:小孩:“爸爸,我不会用格外造句。”爸爸:“你真蠢,这不好造,不要把字写到格外边”例3: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是群众所以,我是真正的英雄例4:甲:“你没有失掉的东西,那么你就有这东西,是不是这样!”乙:“是这样。”甲:“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吧?那么你的头上就没有角了”“没有失掉的东西”应
7、包括“原来具有现在没有失掉的东西”,而不能指“从来就没有的东西”2、命题必须保持同一,不能随便转移。所谓命题必须保持同一,就是说,在运用命题进行推理时,或在论证某一问题时,必须保持命题自身的同一,不能用另外的命题代替它。例如:我们要大家讨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之间的关系。如果你只谈了它们之间的区别,这就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违反这条要求,就会犯两种逻辑错误:(1)转移论题(无意)(2)偷换论题(有意)(1)“转移论题”,也叫离题,跑题或走题。这是指无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议论离开了论题。例:父亲外出,告诉孩子说,如果有人
8、来问我,就说“外出未归,请进喝茶”。并把这两句话写在纸条上,放在孩子袖子里,说如果忘了就看看。第三天,这个孩子看没有人来问,就把纸条烧了。第四天,来人问:你爸爸呢?孩子看看袖口说“没了”。“什么时候没的?”“昨天已经烧了。”这个小孩转移了论题。(2)“偷换论题”,故意把议论的论题,改换为另外一个论题,是有意违反同一律要求的一种诡辩方法。例:甲乙丙三代人,甲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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