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323662
大小:1.20 MB
页数:266页
时间:2019-11-11
《很详细的民法课件(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一、民法的含义(P3)1、概念(通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民法与民法学的区别和联系:民法是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民法学是研究民法理论和实践的一门社会学科;两者相互促进,民法学的深入研究会推进民法改革发展,而民事立法的进行,也为民法学研究提供素材。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P5)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我们将民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自然人
2、、法人、其他组织则通常称为民事主体。(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1、财产关系:指当事人之间以财产为内容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具经济价值、不属于自然人的人格、人力所能支配;2、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1)主体地位平等——不存在依赖、从属、领导等关系;比如,各级国家机关进行政府采购时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规定,是民事主体;而国家机关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对土地进行征用等行为,就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行为,不受民法规范的调整。(2)意思表示自由——即意思自治,指不存在任何主体将自己意志强加给对方的情形;(
3、3)内容大多具有等价有偿特点——基于财产利益和意志自治;(4)可以分为财产归属关系(由谁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因财产交换等形成的关系)(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1、人身关系: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2、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1)主体地位平等——这是民法的基本要求(2)内容的非财产性——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如姓名权、肖像权;(3)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基于人身权利的特有属性,人身关系亦具有专属性,不可任意转让、放弃或被剥夺的特点。三、民法的性质(一)民法是市民社
4、会的法;(二)民法是私法——相对与公法而言,在私法领域奉行私法自治,民事主体有权在法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从事民事活动,即“法不明文禁止即为允许”;(三)民法是权利法——因为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保护和确认民事权利,对抗公法对权利的干涉和不法行为对权利的侵害;(四)民法是实体法——相对于程序法而言,民法具体规定了民事领域的权利和义务,而程序法则是规定按照一定顺序、方法和步骤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不直接规定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五)民法是国内法——由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民法基
5、本原则的含义:指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和民事规范始终的根本原则,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守法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特点:根本性、统率性、抽象性——不具体规定某一项具体制度或规范,而是对本质和规律运用抽象方式加以反映;非规范性、强行性。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解释、指导、补充法律的功能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首要原则要求:资格、地位平等,且合法权益平等受法律保
6、护(二)意思自治原则——又称私法自治,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法定范围内广泛行为自由,依据自己意志变动民事法律关系——最高指导原则和其他制度构建的基础具体含义:教材P35(三)公平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在裁判民事纠纷时应本着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进行——法律适用和司法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按照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当事人各方的利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四)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讲诚信、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现代民法的“帝王原则”,
7、具有强大功能:确立行为规则功能;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功能;衡平功能;解释功能(如合同缺乏规定或规定不明时,法官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合同)(五)公序良俗原则——指民事主体的行为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例题某甲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还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以后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某乙。某甲的行为违背了下列哪一
8、原则?()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P43):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1、是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2、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3、以民事权利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二)特征:平等性、自治性(意思自治方面)、补偿性(即发生民事责任后,多以补偿被损害方所遭受的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