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

《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

ID:45264319

大小:1.03 MB

页数:12页

时间:2019-11-11

《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_第1页
《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_第2页
《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_第3页
《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_第4页
《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商务经典蓝色》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标题主讲作者生平1881年10月11日生于布拉格1906年获得博士学位1919年任维也大学教授1920~1930年任奥地利最高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移居美国,在哈佛任教1945年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任教1973年4月20日卒于美国书的译本书名:纯粹法理论作者:[奥]凯尔森译者:张书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年:2008-12-1页数:448装帧:平装丛书:西方法哲学文库内容简介:本书为“西方法哲学文库”中的一本。全书分为正副两编,正编主要涉及法与自然,法律概念与法条理论、法律秩序及其等级结构,法律解释,法律创制方法国家与国际法等内容;副编主要探讨了圣经中的正义观念,斯通教授

2、与纯粹法理论,法律科学中的价值判断,因果、报应与归属,科学与政治等方面的知识。PURETHEORYOFLAW作者:HansKelsen译者:MaxKnightUniversityofCaliforniaThesecondrevisedandenlargededition出版年:1967页数:356装帧:Cloth纯粹法理论的新康德主义哲学背景与奥斯丁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联系与康德的批判哲学的联系对法律社会学的分析批判对自然法学的分析批判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首先涉及的是认识论,其目的是要证明,虽然我们的知识中没有丝毫能够超越经验,然而有一部分仍是先天的,不是从经验按归纳

3、方式推断出来的。他认为,是人的先天综合能力使感官印象获得了秩序,知性的纯粹概念即内在于人的思维的形式范畴使科学知识具有了普遍性和一般性。法理学思想背景(1)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法的性质与道德没有关系,法律是否合乎正义、法律的好坏都不影响其效力,即"恶法亦法"论。(2)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奥斯丁继承了霍布斯和边沁的理论,将法律看作是主权的命令,这种命令以武力威胁为后盾并强制被命令者服从。(3)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实在法,法理学的任务在于分析实在法的体系、揭示其组成部分,找出它们的原则、概念和特征。1.反心理主义和先验逻辑倾向2.对康德“物自体”概念的重新解释3.纯粹思维利用数学

4、和逻辑创造对象世界实在法的效力来自它的正义性,即与自然法所规定的道德原则相符合。只有在自然法学家宣称实在法是“正义的、好的”的情况下,该实在法才是有效的。反之,与自然法不相符的制定法、司法判决等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根本就不是法律。根据自然法理论不存在法律效力的观念,所存在的效力观念只是根据自然法的效力,也即道德上的效力。自然法学者只能评判法律在道德上有效力或在道德上无效力,如果实在法是错误的和非正义的,那么,在自然法学者看来,它就是没有效力的。这就是自然法学者所主张的“恶法非法”的理论。社会学法学通过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的方法对人民的社会行为进行观察研究,对人们社会生活

5、的“实在规则”来作为对法律的叙述。凯尔森认为在描述人的行为时可以使用归责原则,相应的,科学可以被分为因果科学和规范科学。纯粹法理论作为传统法理学的中间道路凯尔森一方面拒绝自然法理论,认为它们是一种意识形态,无异于形而上学,主张将道德正义问题拒斥在法学理论的研究范围之外;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作为社会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社会学法学与自然科学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它并非唯一的法律科学。凯尔森试图建立的新的法学理论与传统法学理论有着重要不同。法律与事实法律与道德规范论还原论道德论自然法理论分离论纯粹法理论法社会学凯尔森试图建立的新的法学理论与传统法学理论有着重要不同。凯尔森的法学理论与其

6、他学派的关系如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综合了自然法理论的规范论和社会学法学的分离论,使它与传统法学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对“是”与“应当”进行讨论逻辑线索批判自然法理论与实证主义理论运用纯粹性理论对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进行讨论在具体法律体系中的描述纯粹法理论通过休谟定律和二律背反定律指出自然法理论和实证主义理论的逻辑谬误描述而非评价乃是方法之纯粹规范而非事实则可称之为对象之纯粹事实领域价值领域规范领域分章阅读书目整体的架构第一章和第二章:总论第三章至第七章:分论第八章和第九章:与国家结合进行分析第一章:法与自然第二章:法与道德第三章:法律概念与法条理论第四章:法律

7、理论二元性的克服第五章:法律秩序及其等级结构第六章:法律的解释第七章:法律创制方式第八章:法与国家第九章:国家与国际法.凯尔森反对法学的意识形态化。这里的意识形态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意识形态含义更广。它至少包括自然法思想,也包括任何企图对现行法律秩序进行评价的任何学说。凯尔森认为没有绝对的价值标准,只有相对的利益取舍,即相对价值。而这些都不是纯粹法学的研究对象。分章阅读第一章法与自然第二章法与道德在凯尔森看来,法学是一门独立自足的法律科学,与价值(政治哲学)无涉,与事实(社会学)绝缘。法学仅关注于实然的法秩序,而且只有当人们的行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