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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高中历史 专题六 罗马人的法律导学案学案 人民版必修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9-2020年高中历史专题六罗马人的法律导学案学案人民版必修1【学校目标】了解下列基础知识:十二铜表法、自然法、罗马公民法、罗马万民法,通过对以上知识的了解,使学生掌握罗马法的发展过程和历史作用,引导学生认识罗马法的历史意义。【学习重难点】重点:掌握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发展过程及其对罗马政权统治的维系作用。难点:认识罗马法的历史作用及其现实价值。【导学过程】:一、罗马法起源:习惯法(罗马建城--共和国初期)1、概念:就是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2、影响:贵族3、特点: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和。二、罗马法形成:《十
2、二铜表法》BC449-------第一部成文法1、形成原因:与的长期斗争和强烈要求2、颁布:公元前449年,颁布3、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4、特点:是以往的汇编。5、评价:(1)进步性:第一部成文法:内容相当广泛,法律条文比较明晰,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十二铜表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利益。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2)局限性:是以往习惯法的汇编,其中搀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的不合理法规。三、罗马法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1、背景:A、在由共和国到帝
3、国的过程中,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B、原有的公民法不能处理外邦人之间及罗马人与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C、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万民法体系。D、维系和稳定帝国的统治1、公民法(1)概念: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它是专门适用于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温馨提示:理解成文法与习惯法的区别,比较认识公民法与万民法的特点。(2)特点: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内容上侧重于和等方面,而涉及及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3)第一部成文法:②颁布:公元前499年,立法委员会颁布③评价:是古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
4、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的利益,是罗马法的起点;但它是以往罗马法的汇编,其中搀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4)意义: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广大平民是罗马对外扩张和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空前提高,从而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热情与的积极性。2、万民法(1)背景: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2)产生:大概产生于共和国到过渡过程中。(3)特点:适用于;不触动原有公民法体系的前提下,万民法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而有实用有效,注重调解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5、。(4)意义:公元前30年,罗马帝国建立,在帝国时期,万民法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针对国内各地区和不同民族间的实际差别,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探究一: 公民法与万民法的不同 。项目公民法万民法时间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适用范围形式内容侧重于方面,而涉及等问题的司规范则不够完善注重调解贸易和财产等纠纷。意义使共和国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极大的激发和调动了公民的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为罗马的扩张提供了强大动力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
6、性,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结果万民法是公民法的补充,并逐步取代公民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四、罗马法成熟-------自然法1.代表:(“自然法之父”)2.概念:是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抽象出来的一种法律思想,它倡导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人的自然权利。这里的“法律”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产物。是法律的法律,母法。(人人平等、公正至上)3.地位:是整个法律科学的和各种具体法规的。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4.意义: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标志着。探究二:分析罗马法的历
7、史作用及其影响。材料一 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是罗马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应的条款,而且特别明晰地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温馨提示:联系教材中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分析。材料二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五、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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