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四讲_____国际商事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四讲国际商事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成立第三节合同的履行第四节合同的让与以及为第三人利益签订的合同第五节合同的消灭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二、合同的特征三、合同和成立要件四、合同的分类五、合同和成立要件一、合同的概念合同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的合同仅指民商法上的合同。英国、美国、《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2人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
2、法律强制力的协议”。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的允诺,对违反这种允诺,法律将给予其补偿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依法律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国民法典》1101条规定“合同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二、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的基础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三、合同的成立要件(一
3、)当事人之间必须通过要约和承诺方式达成协议。(二)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三)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四)合同的标的物和内容必须合法。(五)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六)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四、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要件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1.诺成合同2.实践合同:赠与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要件:1.要式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
4、租赁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2.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1.双务合同2.单务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1.主合同2.从合同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1.有名合同2.无名合同特别说明:国际商事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概念:国际商事合同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或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完成跨国交易,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特征:--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合同标的的跨国移动--适用法律可选性--争议管辖可选性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与承诺二、对价与约因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四、合同的形式五.合同的内容六、合同的抗辩七、合同的解释一、要约与承诺(一)要
5、约(二)承诺(一)要约要约的定义2.要约的当事人:包括要约人和受要约人3.要约的形式要求:要约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或行动作出.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邀请要约的约束力要约的消灭[练习]1.要约的定义: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例: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例:交错的要约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大陆法国家的要求,英美认为
6、要约可以向全世界发出)[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1970年,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议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就写信给原告吉布逊“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有2725英镑,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信申请.”原告写好了申请并回了信.但这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定不出让该房子了.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认为信中“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即请原告向议会提出要约,市议会后来未接受要约,所以合同没有成立,原告败诉。[交错的要约]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拟以1万美金将一部汽车卖给乙,乙在受到甲的要约前,动去信表示愿意以1万美金购买其汽车,尽管
7、此信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相同,但也不能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只能视为“交错的要约”双方没有成立合同关系5.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对方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2)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3)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6.要约的约束力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对要约人的约束力A.要约的撤回B.要约的撤销A.要约的撤回.要约发出之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用更为快捷的方式把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处,以阻止要约生效.即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要约人可以随时将其撤回.
8、B.要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