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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0
《第6章票据法概述 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票据法小故事据说,山西常家庄园,是在清朝中期,靠经营茶叶发家,俄罗斯有他家的商店。在长途骆驼贩运茶叶过程中,常常有强盗打劫,为了避免土匪将银子抢走,他们将散碎银子铸成一个形状象西瓜,比西瓜大一些的银球。银球很重,圆圆的,又不好搬,土匪在匆忙之中,不容易带走,从而减少损失。这个银球,被叫作“没奈何”,让土匪没奈何。这是票据与票据法产生的生活基础之一。.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去世,他的三个朋友去参加葬礼。一个朋友提议:送死者一些钱,以备他使用。其他二人表示同意。第一个人丢进坟墓100美圆。第二个人虽然心疼钱,也只
2、好丢进坟墓100美圆。第三个人当然也心疼钱,想了一下,丢进坟墓一张300美圆的支票,将那200美圆找回来。说:我也给100美圆,但是,没有零钱,只好给一张支票。所以说,支票与现金是有区别的。票据法概述一、票据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持票人的有价证券.汇票本票支票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持票人的有价证券。..票据的特征1.金钱债权证券与发票,保险单,提单等区别2.流通证券只要合法有对价取得的票据,那么就享有相应权利.3.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
3、关系相分离(1)即使票据原因不存在或者无效、被撤销,只要出票、背书等票据行为依法成立,则出票人、背书人仍须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仍能享有票据权利。(2)即使票据上记载的内容与票据原因关系的内容不一致或者不完全一致,票据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仍应当按照票据文义决定,而不能以票据外的事实来改变票据关系的内容。.(3)只要票据上的背书符合法律规定的连续性,持票人即可依照票据上记载的内容向票据债务人主张相应的票据权利,而无须向票据债务人证明自己取得票据的原因内容,票据债务人也无须对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原因进行实质上的审查,即
4、可依法向持票人履行票据债务。案例甲交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还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汇票系甲开立为由推委不理。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银行三方。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案例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企
5、业签发一张以乙企业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0万元,作为预付款,汇票不得转让,如果合同解除,汇票则作废。但是甲企业未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企业,抵作工程款。丙企业向承兑行提示付款时,承兑行称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甲企业告知承兑行不得付款,并且汇票不得转让,所以不能向丙企业付款。请你根据所学的票据法知识,就该案中体现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述。4.要式性5.文义性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这是票据要式性的具体表现。票据文义直接决定
6、票据的权利和票据义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我国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案例A公司为支付所欠B公司货款,于2000年5月5日开出一张5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B公司用此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购买一批原材料。但事后不久,B公司发现C公司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局,于是马上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票款。C公司获此票据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以支付所欠工程款。D公司用此汇票向E公司购买一批钢丝,背书时注明了“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E公司司
7、2000年7月5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审查后拒绝付款,理由是:。①C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公司获得票据的行为是无效票据行为,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②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且背书附有条件,为无效票据。随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于E公司。问:①付款人能否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E公司支付票款,为什么?②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效票据,为什么?③D公司的背书是否有效?该条件是否影响汇票效力?④E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其追索期限如何?。1.
8、不能。因为E公司是合理取得汇票(不是非法取得)。2.不是无效票据。没有记载付款日期。按票据法就是从出票日起两年内有效。3.D公司的背书有效。该条件对汇票效力没有影响。4.向承兑人或付款人行使追索权,追索期限为2年,追索不到可以请求再追索(自己的前手偿还再追索金额).6.连带性由于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这就使持票人的权利实现受到影响,因此票据法规定了连带原则,以保护持票人的票据债权。我国《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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