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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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08年1至9月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序号处罚案件类别违法事实处理结果1生产安全重伤事故2008年2月22日,夏港街某车料公司派不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资质的人员对电梯进行检修,检修后未将电梯门关闭,又未在打开的电梯门口前作围蔽或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东区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出的劳务工准备使用电梯到一楼时,从二楼的电梯口踏空跌落到一楼,导致L1,2椎体压缩性骨折,左跟骨骨折。该车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事故发生后也未向安

2、监部门报告。人力资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事故发生后未依法向安监部门报告。1.对该车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处2.5万元罚款;2.对该人力资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处年收入40%,即0.96万元罚款。2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008年2月29日11时30分,开平某施工公司一空调安装人员在东区街某汽配公司进行作业,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坐在离施工平台1.8米高的空调柜柜顶上焊接铜管,被经过的天车滑线检修吊梯撞到了颈部,导致其颈部被挤压致死。该汽配公司与外来施工单位(开平某施工公司)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并存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情况下,没有制定完善、有效的协调和作业

3、方案,没有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开平施工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对于在危险区域内的施工未能落实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及时将施工情况告知汽配的现场管理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1.对该汽配公司处12万元的罚款;2.对该施工公司处12万元的罚款;3.对该施工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处上一年总收入30%,即1.08万元的罚款。序号行政处罚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3生产安全重伤事故东区街某不锈钢公司发现了热轧厂轧辊课存在员工严重违

4、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用布条、螺丝钉捆压工辊拆装平台的保护性安全开关使其失效并冒险进入危险区域作业的行为后,未予及时制止。2008年2月29日17时30分左右,公司一员工违规操作该工辊拆装平台时被工辊端头凹槽和后退的轴承箱夹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离断伤。公司及其热轧厂轧辊课课长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1.对该不锈钢公司处1万元罚款;2.对该不锈钢公司热轧厂轧辊课课长处1000元罚款。4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008年6月21日10时10分,东区街某科技公司一物料仓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名施工人员(电白

5、县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未佩戴安全带,站在距地面5.7米高的脚手架平台对二楼楼底消防系统喷淋头定位进行弹墨线施工时,不慎失足坠落,安全帽在坠落过程中脱落,因头部着地导致死亡。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未能较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程项目的实际管理人员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缺位;未能及时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该科技公司未依法将扩建工程恢复施工的情况上报建设主管部门,造成工程项目的实施缺乏监督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注册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能及时督促、检

6、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缺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1.对该科技公司处10万罚款;2.对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处10万罚款;3.对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注册项目经理处上一年收入30%,即1.08万罚款。5非法储存危化品2008年8月19日,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某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批,擅自租用我区九龙镇某化工公司厂区内标准仓库五间(面积库400平方米)储存70吨危险化学品双氧水(UN2014),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1.没收该贸易公司违法所得2.1元,并处罚款3.5万元;2.没收该化工公司违法所得1

7、.4万元,并处罚款1.5万元。序号行政处罚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6生产安全重伤事故2008年8月13日9时左右,在萝岗街某油墨公司的东区新建厂房电梯安装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单位海珠区某电梯厂聘请4名临时工在一楼轿厢厅门进入电梯井施工去除一楼层门上方凸出的水泥,由于作业所处位置高度不够,一临时工拉动了固定桥厢底的手动葫芦链条,使轿厢底离开一楼平层,上升了1米多,由于手动葫芦的钢丝绳承受力不足,钢丝绳被拉断,4个人连同轿厢底一起掉到地坑(高度约3米),导致2人重伤、2人轻伤。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均未向安监部门报告,直至当晚新闻媒体播报后,

8、安监部门才知道该事故。该电梯厂作为电梯安装项目的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未能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帽、安全带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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