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

《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

ID:45054437

大小:273.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9-11-08

《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_第1页
《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_第2页
《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_第3页
《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_第4页
《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际商法第五章国际商事代理法学习目标(一)知识目标理解代理的概念和分类;了解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掌握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了解几种特殊形式的代理;了解中国外贸代理制度的内容;掌握中国外贸代理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技能目标能够分析案例代理行为中三方当事人的关系;能够在具体国际商务活动中分析本人、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一节概述一、代理的概念和分类二、代理关系三、代理权的产生四、代理权的终止五、无权代理一、代理的概念和分类(一)代理的概念1.大陆法系中的代理的概念2.英美法系中的代理的概念3.中国法律有关代理的概念(二)代理的分类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2

2、.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3.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4.本代理和再代理二、代理关系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本人、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合称代理关系。在明确各自的内涵前,本书有必要对代理关系作一个初步的介绍。(一)代理关系的当事人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即代理关系,它是代理当事人基于授权而形成的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代理关系中,有三方当事人:本人,又称委托人、授权人;代理人;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二)代理关系的基本内容三、代理权的产生(一)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二)积极代理与消极代理(三)法定代理与意定代理(四)明示授权与默示授权四、代理权的终止根据各国法律规定以及《代理公约》的规定,代

3、理权的终止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据本人与代理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终止代理权。例如,双方当事人在代理合同中明确代理期限,期限届满代理权即终止。(2)授权代理的某一笔或数笔交易已经履行完毕。(3)本人撤销代理权,或者代理人放弃代理权。(4)根据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终止。五、无权代理(一)狭义的无权代理1.狭义的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本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善意第三人误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但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的利益牵连到本人的法律关系。2.狭义的无权代理效力的确定(二)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概念2.表见代理的类型第二节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一、代

4、理人的义务二、本人的义务一、代理人的义务1.勤勉谨慎义务2.服从本人指示的义务3.诚信忠实义务4.保密义务5.亲自履行义务6.申报账目义务二、本人的义务1.支付佣金义务本人应按照事先的约定向代理人支付佣金或其他报酬,这是本人最主要的一项义务。对于佣金的支付标准、支付条件、支付办法,一般由双方在代理合同中作出约定。2.偿还代理人代理费用的义务代理人因履行代理义务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属于代理人的正常业务支出,对这些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代理人一般不能要求本人偿还。3.向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资料和信息的义务第三节本人、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一、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二、代理人与第三

5、人的关系三、代理人、本人侵权责任一、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一)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二)英美法系国家的规定1.显名代理2.隐名代理3.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二、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依各国代理法的一般原则,代理人经本人授权或依据法律规定,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其效力直接及于本人,而代理人一般不负个人责任。但是,代理人未得到授权或无法确定的代理权、代理人与第三人另有约定或商业上另有特别惯例、习惯,而当事人又未明示排除的除外。三、代理人、本人侵权责任(一)代理人的侵权责任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对其侵权行为向被侵权的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本人对代理人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对第三人的

6、侵权一般不负责任。这是现代各国法律普遍实行的错责自负原则。(二)本人的侵权责任代理人向第三人侵权,本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要负责,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替代责任,即本人代替代理人承担侵权的后果。第四节几种特殊形式的代理一、保付代理人二、保兑银行三、运输代理人四、保险经纪人一、保付代理人保付代理人(confirmingagent)是指代理人代表本人(通常是国外的买方)向第三人(通常是国内的卖方)订货,并在本人的订单上加上保付代理人自己的保证,由他担保本人将履行合同,如本人不履行合同或拒付货款,保付代理人负责向第三人支付货款。保付代理人是对第三人承担支付货款的特别责任。如果在合同履

7、行前,本人无正当理由取消订单,保付代理人仍须对第三人支付货款,但在其付清货款后,有权向本人追偿。保付代理人的主要作用在于减少第三人在国际交易中的潜在风险,在英、美等国比较普遍。二、保兑银行保兑银行(confirmingbank)是指应开证行的请求,对开证行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再加上保兑的银行。在国际贸易中,当事人普遍采用商业跟单信用证的方式支付货款,但有时卖方为了保证收款安全,往往要求该开证行对其开立的信用证取得其他银行的保兑。信用证一经保兑,在开证行、保兑行和卖方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为:开证行是委托人(本人),保兑行是代理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