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

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

ID:44997433

大小:554.50 KB

页数:89页

时间:2019-11-07

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_第1页
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_第2页
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_第3页
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_第4页
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_第5页
资源描述:

《财务会计课件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十章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总额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故又称为“净权益”或“净资产”。第一节所有者权益的性质和种类第二节实收资本第三节资本公积第四节留存收益第一节所有者权益的性质和种类企业组织形式与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的种类一、企业组织形式与所有者权益企业组织形式决定了企业所有者对企业所承担的义务、风险及应享有的权益,而这恰恰是所有者权益会计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按照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可分为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独资企业是指由单个出资者出资设立的企业。独资企业的产权具有下列特征: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对企业的债务单独负无限的清偿责任;

2、不是纳税主体;对企业的财产、利润具有完全的支配权。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用一个科目反映——业主权益。增加投资、赚得利润,业主权益增加;从企业提款、发生亏损,业主权益减少。合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协议出资成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一般认为合伙企业是一种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的特征: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是纳税主体;各合伙人之间互为代理;除有限合伙人之外,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有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财产共有。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也是用一个会计科目反映——合伙人权益。在一级科目下按各合伙人设明细科目。核算原理和业

3、主权益相同。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在我国,所谓公司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主体,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纳税主体;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抽回但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出资期限和出资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4、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他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

5、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独立的法律主体和纳税主体;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有限的偿债责任;所有权多元化和连续性;巨大的融资

6、能力。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用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行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人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

7、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0%。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出资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出资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