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护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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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河南科技大学结课论文论监护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形态姓名:马凯健班级:105学院:法学院学号:10112020517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如有需要,可查看作者文库其他文档。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摘要: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及相关法律都有规定。监护人侵权责任制度有很长得发展历史,不同国家受历史传统和经济发展影响,对监护人侵权责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2、追求公平正义,希望社会和谐发展是现代人们共同的价值选择。学者对于责任形态有着不同的观点,引发了一些思考。关键词:监护人归责原则监护责任一、监护人侵权责任漫谈(一)监护人侵权责任历史发展与思考法定代理人侵权制度源于罗马法的委托之诉。委托之诉即损害损益,是受害人要求家长或所有人放弃对致害的家属、奴隶或牲畜的权利,而将他们交给自己处理的诉权,这是从报复到赎金制演变过程中的制度,仍带有早期自力救济的痕迹,受害人既可以主张将家属、奴隶或者牲畜为辅受害人处理,也可以由家长、家主或奴隶、牲畜的所有人赔偿所致损失

3、。杨立新:《侵权法判例与学说》,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版,第234页。在欧洲中世纪,家庭是一个固定组织的社会单位,家长代表家庭,个人只能在有限范围内拥有财产,家长与家属包括妻子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是身份支配关系,家属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中世纪的寺院法规定“派遣他人行为,如同自己行为”的规定,认为未成年不过是他人用来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工具。王利明、杨立新等:《民法·侵权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版,第499—500页。转引自杨立新:《侵权法判例与学说》,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版。本文档系作

4、者精心整理编辑,如有需要,可查看作者文库其他文档。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家长理所当然的为被监护人承担责任,没有归责原则的分类,没有责任形态的固定。这似乎成为一种传统习惯,一种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但到了19世纪,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民法上出现了归责原则。产生了许多关于监护人侵权责任的立法,但至今仍有许多争论不休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中理论会不断的增加。因为归责原则的出现,使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监护人的承担责任是一种习惯,一种公理。我们只能沿着这条路继续走

5、下去。看一看我们究竟会到达什么地方。(二)监护人侵权责任小说我认为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自我控制力和意志力都不能达到成年人的水平,不能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分的很清楚尤其是14周岁以下的孩子,对自己行为究竟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后果很难预知和判断。而在现实生活中哦,小孩子之间大闹造成一方伤害的和由于小孩子的不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情时有发生。比如打坏邻居家花瓶、偷窃他人家的贵重物品等。两个幼儿园的小孩在一块儿嬉戏,一男孩不小心将一块橡皮砸中另一个女孩的眼睛从而造成重伤。女孩的父母可以去找那个男孩理论,

6、要求赔偿。要是在古代甚至可以同态复仇。也将男孩的眼睛砸伤,但是现代文明怎么可能允许他们这样做。而当父母去找男孩商量时会发现难以沟通,更别说赔偿了。由于幼儿园的孩子根本无法识别自己的行为严重程度,也没有经济实力去弥补自己所造成的损失。随着现代民法的进步和经济文明的程度的提高,法律也为了受损害的能够得到及时地弥补,抚平受害人的心理不平衡,就规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不管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也不论什么样的责任形态,只要被监护人造成损害,其监护人就要承担责任,目的是为了尽快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本文档系作者精

7、心整理编辑,如有需要,可查看作者文库其他文档。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一、被监护人责任能力概说被监护人究竟有无责任能力,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肯定被监护人的责任能力,另一种是否定被监护人的责任能力。各国的立法我们能看出一些端倪来。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分两条规定了监护人的侵权责任,第828条规定:“未满7周岁的人,对其施加与他人的损害,不负其责任。”“对于漫7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对其施加于他人的损害,如在为加害行为的当时,还没有认识其责任所必要的理解力,不负责任。对聋哑人,亦同。

8、”显然这里觉得未成年人也是有责任能力的,尤其是7周岁以下更是呵护有加。而且对于需要赔偿的条件是“认识其责任所必要的理解力”日本民法典对此规定与德国如出一辙。《日本民法典》第712条规定:“未成年人加害于他人时,如不具备以识别其行为责任的知识和能力,不就其行为不赔偿责任。”第713条规定;“于心神丧失间加害于他人者,不负赔偿责任。但是,因故意或过失一时心神丧失者,不在此限。”由此可以看出日本也觉得,监护人要负赔偿责任,需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符合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也就是肯定说。以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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