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所得税汇算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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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房地产业所得税汇算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比较【涉及文件】  1、《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2、《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主要内容】  分别明确了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关键点】  1、汇(清)算时间不同  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实行年中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即每年汇算一次,不论开发产品是否完工,每年均按开发产品销售收入(或完工前销

2、售收入)减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征税。而土地增值税清算则采取项目清算,只有项目到达清算条件才清算,按收入减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额征税。一般是在开发项目完工且销售达到一定比例后进行清算,项目开发销售时间长,则清算时间跨度长。项目开发销售时间短,则清算时间跨度短。  国税发[2009]9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如有

3、需要,可查看作者文库其他文档。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  第十条又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4、2、成本项目计算不同  在计算开发产品的单位成本时,企业所得税汇算要求按6项原则细分核算成本项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包括可否销售原则、分类归集原则、功能区分原则、定价差异原则、成本差异原则和权益区分原则。  而土地增值税在清算时,只要求按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两个项目分开清算。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

5、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3、扣除项目存在差异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如有需要,可查看作者文库其他文档。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时,主要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合理非支出等内容。而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则包括支付土地价款、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和加计扣除等内容。  在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与企业所得税不同的地方,表现在房地产

6、开发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上,它不是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而是按一定比例计算扣除(10%以内)。加计扣除部分,也不是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而是按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合计数的20%计算扣除。除此以外,房地产开发成本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扣除,要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另外,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成本中,可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预提部分费用。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是实际发生的成本,即: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

7、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3、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4、利息费用存在差异本文档系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如有需要,可查看作者文库其他文档。本文档系

8、作者精心整理编辑,实用价值高。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计算借款利息时,分为资本化和费用化两种处理方式,即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利息支出只能单独计算扣除,企业要将计入成本中的利息费用从成本中剔除,与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合并计算扣除。利息费用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选择据实扣除;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择计算扣除。  《土地增值税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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