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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5
《中心学校资助救助学生工作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郭村镇中心学校资助救助学生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严格程序,合理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家庭贫困学生救助金的使用与管理制度,帮扶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平等教育和正常完成学业,促进社会济危、救困风尚进一步形成,促进全镇广大青少年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救助对象家庭贫困学生指学生中的下列情况之一者:1、革命烈士子女;2、孤儿;3、残疾人(父母均残疾或父亲残疾或母亲残疾且家庭无经济来源)子女;4、父母一方死亡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及由
2、于家庭成员长年有病,或因其它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家庭无经济来源:农村,指父母没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只有口粮田收入;城镇,指父母下岗、劳动能力较差且家庭没有高档消费品(如手机、空调、冰箱等)。三、工作程序家庭贫困学生救助金审批、发放由单县教育局、镇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学校负责本单位家庭贫困学生的调查、申报及救助金发放工作。(一)审批程序1、县、镇安排救助名额时,学校要把家庭贫困学生救助的对象、标准、金额、程序等向学生家长(监护人)及社会公开。2、由学生
3、或学生的监护人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申请,并将能证明申请理由的有效证件交申请学校。需提供主要证件为:革命烈士子女,需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孤儿,需村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残疾人子女,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父母一方死亡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需村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单位)出具证明。3、由班主任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填写《学生家庭贫困学生救助申请表》中的相应栏目。4、由学校依据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申请和班主任意见,深入到学生家长(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学生家
4、庭进行调查了解。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在《学生家庭贫困学生救助金申请表》的相关栏中填写意见。学校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填写意见并报镇中心学校,中心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审批。(二)发放程序救助金划拨到学校后,学校给被救助学生家长(监护人)发通知书,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救助金发放金额、时间及相关事项,把救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手中。郭村镇中心学校单县郭村镇中心学校资助救助学生工作制度201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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