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首次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北京工商大学首次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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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工商大学首次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2〕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聘用合同制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学校实施聘用合同制是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结构、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指导思想,目的是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用人原则和学校的用人自主权

2、。实施聘用合同制是以聘用合同为载体。聘用合同是指学校与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有关教职工工作方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聘用合同即表示学校与教职工建立人事关系,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即表示双方人事关系终止。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了学校与教职工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机制,促进学校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二、实施聘用合同制的原则61.公开、自愿原则。学校与教职工

3、在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定的规定前提下,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2.竞争、择优原则。教职工根据本人意愿,竞争上岗;学校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健康状况及考核情况,择优聘用。3.按编制聘用原则。根据北京市编办核定我校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优先在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中聘用,并逐步向社会聘用过渡。4.民主、公正原则。在聘用工作的全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管理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职工聘用合

4、同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落实。《北京工商大学首次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经各部门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表决通过,最后经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学校各二级单位设立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6为保障聘用合同制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分层次、多渠道加强宣传工作。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聘用合同制的有关政策,务求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使广大教职工深刻理解实施聘用合同制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实施内容、工作程序和步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教职工应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确立新的从业

5、观念,积极支持和参与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工作。聘用合同制的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四、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程序(一)岗位聘用程序1.学校及各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及任期目标;2.个人申报;3.资格审查;4.各单位确定拟聘用名单;5.拟聘用公示;6.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岗位聘任委员会会议评审推荐二、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7.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类各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8.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名单;9.学校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二)签订聘用合同程序1.学校采用人事部办公厅印发的《事

6、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聘用合同文本。在岗位聘用结果已公布的基础上,由人事处集中组织,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必须由教职工当面签字。2.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五、实施聘用合同制的有关问题6(一)首次实施聘用合同制的范围1.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为学校管理的在编全体教职工(内退人员除外)。2.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

7、同。(二)未经学校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1.承担国家和市、教委、学校等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且项目尚未完成的;2.与学校签订有各种服务期协议尚未到期的。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劝说或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学校给予纪律处分。(三)经学校批准部分人员可自行择业首次实施聘用合同制时,在编教职工不属于缓签或不得拒签情形的,如不愿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选择自主择业,可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给予其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3个月自行择业期内,其待遇为本人的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教职

8、工,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仍未就业的教职工应提出辞职,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学校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本人不提出辞职或提出辞职但又不办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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