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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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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纪的基本认识——业务科:徐德峰一.什么是党纪党纪即党的纪律,是指政党按照一定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其中,党的章程是党内的根本法规和制定各项具体纪律规范的基本依据。二.党章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历程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自己的章程。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三大、四大分别通过了第一次、第二次修正章程,五大政治局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六大至十二大通过了党章,十三至十八大通过了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这些渗透着历史烟云和
2、经历岁月洗礼的党章条文,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再现了我们党从幼年走向成熟、从弱小走向强大的全部过程,记录着党的思想理论、政治主张、路线方针政策、制度机制不断发展的历史轨迹。三.处分种类党员的纪律处分有5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适用范围1.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2.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
3、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3.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
4、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五.处分原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
5、,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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