雉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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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说明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说明(征求意见稿)一、规划调整的依据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2、《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5、《关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60号);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2号)。二、规划落实方案涉及的项目概况(一)、项目总体情况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涉及浙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一个建设项目,项目隶属于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坑口村,项目用地总面积12.0886公顷,其中农用地9.4059公顷(耕地8.6143公顷)、建设用2.2985公顷、未利用地0.3842公顷。该规划落实方案需调整6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说明规划面积10.7614公

3、顷,其中基本农田6.8165公顷,一般农田0.7436公顷,新增一般农田0.7595公顷,其他用地2.4418公顷。该方案落实项目选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中心城区联城街道,在莲都区中心城区扩展边界外,属于省批范围;项目位于限制建设区。该方案落实项目涉及公共设施用地一个(详见项目清单)。(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浙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隶属于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工程于2013年3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改能源[2013]552号);2012年12月,通过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国土资

4、预审字[2012]365号);2012年10月,国家电力规划设计院评审通过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电规规划[2012]827号);2013年3月,国家电力规划设计院评审通过了工程初步设计(技术部分)(电规电网[2013]246号)。(三)、实地踏勘及违法用地情况经丽水市莲都区国土资源分局实地踏勘,该方案项目所占地块不涉及违法用地。该落实方案涉及项目不涉及占用标准农田。(四)、符合城乡规划情况项目已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规选字第[2012]104号)出具的选址意见及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符合城乡规划。(五)、项目规划修

5、改的必要性6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说明为提高华东电网供电可靠性,加大接受外电力能力,满足福建与浙江联网送电需要,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改委同意建设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输变电工程。浙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是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输变电工程其中的一部分,新建浙南特高压变电站,安装2组300万千伏安主变,建设1000千伏出线间隔4个,安设3组48万千乏高抗。整个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已列入《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

6、年)》和《莲都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该项目建设在即,但由于项目处于限制建设区,红线范围内有部分区域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保证丽水市莲都区规划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丽水市莲都区国土资源分局特制作本方案,申请省级规划指标并进行相应规划调整。三、规划落实情况(一)、听证和论证情况丽水市莲都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3年6月17日组织了该规划落实方案听证,听证结论为“听证会代表对浙南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涉及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没有异议,建议同意该方案”;同时于2013年6月17

7、日组织了该规划落实方案论证,论证结论为:“落实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要求,方案内容齐全,表式图件清楚,数据正确,依据充分,与会专家一致同意上报审批。”。听证论证程序到位。(二)、规划用途及空间管制分区调整情况6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说明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拟将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限制建设区内基本农田6.8165公顷,一般农田1.5031公顷,其他用地2.4418公顷落实为10.7614公顷规划新增独立建设用地,落实后土地管制分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三)、预留指标使用情况浙南1000千伏变电

8、站新建工程隶属于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附表7中“1000千伏高压站”的规划项目类型,本方案拟申请省级规划预留新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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