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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03
《施工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六十条安全管理部负责矿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配合公安分局、办事处对矿区现有居住人口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备案,做到外来人口来源清楚,留矿目的明确。第六十一条安全管理部对矿区实行24小时巡检制度,与公安机关配合,加大对偷盗煤炭资源和工业原材料的查处打击力度。第六十二条安全管理部对矿区生活设施全面排查,不完好的进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保证正常生活秩序。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遵纪守法,遵守矿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黄、毒、赌等违法违纪现象,确保矿区和谐稳定。第六十四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居住管理的规定,遵守社会
2、公德,履行法定义务,服从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公安机关将开展经常性流动人口核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核查工作,及时提供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第六十五条凡年满十六周岁、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到达矿区三日内,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到公安分局申领居住证或办理居住登记,未年满16周岁的,应当进行登记。第六十六条所有用人单位自招用流动人口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招用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分局。用人单位与被招用的流动人口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分局。用人单位未报送或瞒报招用流动人口信息或者解
3、除劳动关系信息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应当自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及出租房屋信息报送公安分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房屋出租人与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终止租赁关系的,应当自终止租赁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分局。房屋出租人未报送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或者终止租赁的信息的,公安机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
4、期未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给予警告或者处罚。第六十八条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分局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明知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出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向流动人口出租或者提供住房、供应伙食的单位、个人,应当保证流动人口居住、饮食安全。
5、第七十条严禁在公共场所、歌厅酒吧打架斗殴,如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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