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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7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31个学生违纪案例选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学生违纪案例选编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编印二○一六年九月前言认真学习和遵守校规校纪,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确立良好的行为规范,为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努力是每位高校学子应尽的义务。为了帮助我校学生深入学习和了解《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处从以往特别是2005年9月以来的学生违纪案例中精心挑选出一些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作为学习的辅助材料,内容涵盖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希望广大同学能引以为戒,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厦大学子。目录1.考试时传递答案32.携带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43.在试卷
2、上填写他人姓名54.考试时借口上卫生间作弊65.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试题和答案76.购买考试答案作弊87.协助他人作弊98.找他人代替考试109.代替他人答卷1110.英语四级考试当“枪手”1211.考试时擅自离开考场1312.考试时请人代交试卷1413.毕业论文抄袭1514.伪造荣誉证书1615.破坏热水器刷卡机1716.入室盗窃1817.盗窃公共财物1918.触犯法律被判刑2019.因琐事争执酿成打架2120.使用他人校园卡消费2221.球赛中殴打对方球员2322.未经请假擅自离校2423.BBS上散布虚假消息2524.BBS帐号借给他人发表侮辱性文章2625.煽动罢课、游行2726.在异性
3、学生宿舍留宿2827.出租学校安排的宿舍2928.违规使用电热棒酿火灾3029.毕业前夕酗酒闹事3130.吸食毒品3231.非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擅自修改成绩3333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考试作弊和考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到学生诚信及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目的的实现,因此我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订了《规定》和《办法》,加强对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教育和管理。【提示】《规定》第三十二条:“在考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
4、或扰乱考场和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分别列举了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的具体行为。331.考试时传递答案【违纪事实及处分】郑某,男,我校某学院2006级本科生。俞某,男,我校某学院2006级本科生。在2010年1月14日上午的期末考试中,郑某向同学俞某传递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在俞某接收该纸条时,被监考老师发现。按照《办法》第六条,这两名学生的行为构成了考试作弊,学校根据《规定》第三十二条,给予两人记过处分。【评析】互相传递答案是最常见的作弊方式之一,违反了考场纪律,并且扰乱了考场和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提示】《办法》第六条第十二项规定,在
5、考试中“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属于考试作弊行为。332.携带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违纪事实及处分】黄某,男,我校某学院2013级硕士生。2016年1月16日上午,在某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被监考老师发现。按照《办法》第五条,黄某的行为构成了考试违纪,鉴于其主观上并无作弊的意图,且情节较轻,学校根据《规定》第八条、第三十二条给予黄某严重警告处分。【评析】现代电子产品的发展,为学生储存学习资料提供了更多的载体。虽然黄某考试时主观并无作弊的意图,但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该行为构成了考试违纪。特别要注意的是,考试时不能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包括手机、MP4等
6、),一旦携带,即使未有作弊意图,但是同样违反了考场纪律,构成了考试违纪。【提示】《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携带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行为属于考试违纪。333.在试卷上填写他人姓名【违纪事实及处分】李某,男,我校某学院2008级本科生。林某,男,我校某学院2008级本科生。2011年1月12日下午,李某由于重修,从校本部到漳州校区参加某课程期末考试,但他担心考试不能通过,于是邀请同班同学林某与其一同参加考试,以便在考试中遇到疑问时询问,在考试过程中,林某在自己的考卷上填写了李某的姓名,被监考老师发现。按照《办法》第六条,李某和林某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鉴于事后两人的认错态度较好
7、,学校根据《规定》第三十二条给予两人留校察看处分。【评析】这起作弊事件由于是两个人预先合谋的行为,比起单人作弊而言情节较为严重,相应的处分也较重。【提示】《办法》第六条第十一项规定,考试时“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属于考试作弊。334.考试时借口上卫生间作弊【违纪事实及处分】卢某,男,我校某学院2007级本科生。2010年1月19日上午,卢某在参加期末考试过程中,向老师提出要上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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