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L01-2006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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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NAS—RL01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规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六月CNAS-RL01:2006第1页共251页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规则1.目的与范围1.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开展认可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1.2认可程序是CNAS认可工作公正性和规范性的重要保障,CNAS依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制定本规则。1.3本规则规定了CNAS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包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暂停、恢复、撤销、注销认可以及获准认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是CNAS认可活动相关方应遵循的

2、程序规则。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适用引用的版本;未注明日期的,适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2.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2.2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2.3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2.4CNAS-R02《公正性与保密规则》2.5CNAS-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2.6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2.7CNAS-RL03《认可收费管理规则》2.8CNAS-RL04《港澳台及国外机构受理政策》2.9CNAS-CL06《量值溯源

3、要求》2.10CNAS-CL07《测量不确定度评估和报告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规则引用ISO/IEC指南2、ISO/IEC17000和ISO/IEC17011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2006年06月01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CNAS-RL01:2006第2页共251页3.1认可:正式表明获准认可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3.2认可条件:申请人为获得认可资格必须满足的全部要求。3.3申请人:正在寻求认可的机构。3.4获准认可机构:已获得认可资格的机构。3.5实验室:从事校准和/或检测工作的机构。3.6检查:对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工厂的核查

4、,并确定其相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相对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3.7检查机构:从事检查活动的机构。3.8认可范围:获准认可机构获得CNAS正式承认的特定能力范围。3.9暂停认可:使部分或全部认可范围暂时无效的过程。3.10撤销认可:取消全部认可的过程。3.11恢复认可: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机构,在CNAS规定的期限内已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经CNAS确认后,恢复认可资格的活动。3.12授权签字人:经CNAS认可,可以签发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的人员。3.13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校准/检测能力或检查机构的检测能力。3.14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

5、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校准/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3.15测量审核:实验室对被测物品(材料或制品)进行实际测试,将测试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较的活动。3.16评审:CNAS依据特定标准和(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确定的认可范围内,对申请人和获准认可机构的能力进行评价的过程。3.17监督评审:CNAS为验证获准认可机构是否持续地符合认可条件而在认可有效期内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评审。3.18复评审:CNAS在认可有效期结束前对获准认可机构实施的全面评审,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认可条件,并将认可延续到下一个有效期。3.19认可评定:CNAS根据认可条件对在文件评审、现场

6、评审或认可规则允许的其他来源得到的客观证据进行符合性审查,以作出认可或维持认可与否的决定。3.20评审员:经CNAS指派的,单独或作为评审组成员对申请人和获准认可机构实施评审的人员。2006年06月01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CNAS-RL01:2006第3页共251页3.21技术专家:CNAS指派的,就被评审的认可范围提供专门知识与技能的人员。3.22观察员:CNAS为特定目的派出的人员,不参与评审工作。3.23咨询:参与申请人与获准认可机构以获得认可为目的的任何活动。4.认可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认可是自愿的,CNAS仅对申请人申请的认可范围,依据有关认可准

7、则等要求,实施评审并作出认可决定。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认可:a)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b)符合CNAS颁布的认可准则;c)遵守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d)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认可流程5.1初次认可5.1.1意向申请申请人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S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如来访、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需要时,CNAS秘书处应确保申请人能够得到最新版本的认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5.1.2正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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