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

ID:44582847

大小:27.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0-23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_第1页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_第2页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_第3页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_第4页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德公通〔2013〕11号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现将《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德保县公安局2013年2月28日全县公安机关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为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清理全县各乡镇以往未发现的户口登记管理突出问题,深入摸排、严肃查处不法分子非法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案件及线索,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3年1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

2、本方案。一、任务目标通过继续开展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清理户籍业务档案和人口信息数据,坚决杜绝档案信息假冒错误问题;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案件和线索,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全面查堵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户口登记管理法律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特别是要通过此次专项清理整顿,严查一人多户口以及在逃人员、各类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户籍登记,更名换姓“漂白身份”的突出问题,严查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在户籍登记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3、名单如下:组长:黄毅军(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副组长:鄂芫司(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赵瑾瑜(县公安局纪委书记)李荣宙(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陆保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农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周寅(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各派出所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陆保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三、工作措施(-)全面清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人口信息系统中黑白相片和无相片的户籍信息、人像比对系统比对出来疑似一人多户口的信息以及群众举报的违规办理

4、户口的线索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对,从中发现、整治“空降户口”、假冒户口、多重户口,认真查找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落户的线索。同时,各派出所要对“一换二”工作中误删的户籍信息,要落实专人尽快在人口信息系统中予以恢复。(二)全面复核2005年以来办理的外省迁入户口、收养户口、无户口人员补登补录户口以及变更出生日期、民族登记项目的卷宗材料。各所要组织警力对上述卷宗资料全面复核,认真核查户口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户口审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登记手续是否完备,与人口信息系统存储信息是否一致等,注意从中发现可疑户口的问题线索。对“三非”越南人非法落户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彻底查清“三非”

5、越南人非法获取我县户籍等有关情况。(三)认真核查违法违规户口问题线索。各派出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广泛发动群众提供违法违规办理户口问题的线索。凡接到举报线索,必须逐一登记、逐一核查、逐一反馈实名举报人。对于户口存在疑问的,要逐人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函请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协查等多种方式予以查证。对违法违规办理户口事件,发现一起,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办理落户问题。各派出所对于清理整顿中发现、群众举报、特别是公安部通报查办的线索以及通过治安信息研判平台、人像比对系统发现的重复户口中涉及虚假户口线索

6、,要组成联合工作组,逐一细查深挖,一查到底。对查证属实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撤销,依法注销非法办理的空降户口、重复户口,收缴重复户口的居民身份证。凡民警违法办理假户口的,一律开除;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对影响严重的案件,县局将直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查办的举报线索,涉案辖区派出所要在12小时内向县公安报告查询结果,3日内报告初步查处情况,20日内报告最终处理结果。(五)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各派出所要针对查找出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堵塞管理上的漏洞。要严格执行2012年区法制办、区政务办印发的《

7、户口登记操作规范》和《户口迁移审批操作规范》要求,加强户口登记申报材料的审核,严格户口迁移审批程序,杜绝非法办理空降户口和重复户口。凡对申报人所持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居(村)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造假、冒用等可疑问题的,要严格核查。以漏登补录为由申请落户的,需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对于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事项,迁入地除核查对照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登载内容外,必须登录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核实身份和户口迁出信息,并协调迁出地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甄别,必要时可报公安厅协调督办。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管理业务信息备案机制和倒查机制。继续推行人

8、口信息管理系统凭户籍民警本人数字认证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