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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3
《2015年万国全真模考班(二)卷四答案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万国教育研发中心司法考试资料精华2015年全真模考题二试卷(四)答案解析一、本题(20分)参考答案要点: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就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出了更加深入的部署。新一轮司法改革与以往的司法改革相比,具有更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对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2.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
2、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措施:(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3)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
3、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
4、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二、本题(22分)参考答案:1.四人对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属于刑法理论上重叠的(累积的)因果关系。四人的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其不作为都与事故的发生
5、具有若有前者即无后者的准条件关系,并且这些条件累积地发挥作用。四人构成犯罪,应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即属于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四人未按照运营规定检查刹车,并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之所以不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由于有轨游览车与铁路存在一定区别,四人也不符合铁路职工身份。之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是由于案件并非发生在公共交通领域,四人所违反的是作业中的安全管理规定,而非交通管理法规。1 万国教育研发中心司法考试资料精华2.周某收受回扣的行为属于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周
6、某破坏铁轨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其行为属于破坏轨道足以导致火车倾覆的情况,虽然该轨道并非用于公共交通,但不能否认该轨道仍然属于交通设施,且破坏该轨道足以导致公共危险。周某不对吴某的死亡负责,从介入因素的角度来看,刹车失灵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并且是由刹车失灵后的撞击直接独立地导致了吴某的死亡,因此周某的行为与吴某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从客观归责理论的角度,周某制造的火车倾覆的危险并未实现,因刹车失灵导致维修人员吴某被撞身亡属于重大异常的因果流程,结果不应归责于周某。3.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因为虽然存在紧急的危险,但其避险行为导致吴某死亡,由于人的生命不能衡量
7、,因此属于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如果王某作为扳道工对安全作业负有职责,可以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化的义务冲突,其既有义务保护郑某等五人的安全,又有义务保护吴某的安全,当两项义务发生冲突时只能择一履行,王某的行为毕竟挽救了更多人的生命,因而可以被正当化。如果王某对安全作业并不负有职责,则可以考虑其构成免责的紧急避险,虽然在正当化的紧急避险中生命不能衡量,但在灾难、事故发生时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而侵害少数人的生命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其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应当予以宽宥。在我国刑法中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是基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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