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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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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谋解的,叮以变更或撤销。《合同法》第54条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如出卖人误将某一标的物当作另一标的物),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如买卖双方误将木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买卖)o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1.必须
2、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來,否则无从评价英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Z后,另一方当事人知道对方已经发生了误解并利用此种误解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我们认为,尽管对方当事人出于恶意,但这并不影响重大误解的构成。因为在单方误解的情况下,不论对方是否知道,都口J以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对当事人具冇恶意,可以在合同被撤销以后作为确定责
3、任的一种根据,而不应作为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在法律上,一般的谋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谋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若仅仅是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根据《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
4、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1.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过失造成的,即由于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表意人对于对方提交的合同草案根本不看就签字盖章,则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口己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借口其实施的行为对自C不利而随时提出撤销。误解完全是由误解一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在这一点上,它与误传是不同的。在误传的情况下,表意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真
5、实的,只是曲于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错误造成了误传。而误解完全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2.误解是误解的一方的非故意的行为。如果表意人在订约吋故意保留其真实的意志,或者明知自己已对合同发生误解而仍然与对方订立合同,均表明表意人希望追求其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在重人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衣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但是,重大谋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
6、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口己的过失造成的,并非因为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作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C的过失造成的,而是欺诈行为造成的。例如误将标签上标明的涤纶西装当作毛涤纶西装购买,这属于误解。但如果销售者故意将涤纶西装写成毛涤纶西装出售,则构成欺诈。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竞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不宣的结果,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吋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
7、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其次,在重大谋解的情况下,谋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作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作而宣告合同无效。文章来源:屮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屮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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