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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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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文物买卖中错误效力认定【摘要】民事错误是影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文物买卖中,认识错误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本文在回顾民事认识错误理论的发展和类型以及法律效力的基础上,探索文物买卖中认识错误的解决途径【关键词】文物买卖;认识错误;效力一、民事错误理论的概述“错误”一词广泛的错在于多个法律们中,根据不同的法律部门,错误的概念有不同内涵,有民法上的错误、刑法上的错误、行政法上的错误等称谓。本文中所指的“错误”单表民法中意思瑕疵的错误,一般认为,民事错误包括法律错误和事实错误,是指表意人因误认或不知,导致内心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况。虽然事实
2、错误和法律错误是意思表示错误的两种并列情形,但是对二者的处理却有所不同。在文物买卖中也可能出现这两种情形的错误,二者的处理结果有可能完全相反,那么导致这种情形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本文作者在讨论民事错误效力认定的基础上,对文物买卖中错误的效力认定做了相关分析。民事错误理论的发展以历史法学家萨维尼先生为分界点,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发展状态。在萨维尼先生之前的学者们普遍认为错误近仅仅破坏契约的合意契约因此不生法律上的效力。包括萨维尼先生在内的学者则完全改变之前的法学家们的研究视角,他们将错误理论的触角构建延伸到契约范畴之外,将原本放在契约范畴的错误问题归入“意思表
3、示”的范畴之内。从此以后,民法中意思表示错误理论的归属发生了巨大地改变,即从分论的契约范畴转入总论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范畴。按照发生时间的不同,意思表示错误可以分成不同阶段,不同阶段的意思表示错误无论在法律性质上,还是在法律效果上都是大不相同的。意思表示错误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意思形成中间阶段一一性质错误在意思形成中间阶段的民事错误,是指意思正在形成但是尚未形成的时候产生的错误。这个阶段发生的错误使我们通常所说的为动机错误,如某人进行一项不动产,在购买之前对所购房购买的不动产在未来的升值空间的判断、交通状况等区位因素的考量等都是在意思形成阶段决定该
4、表意人决意思的若干因素。但是,在这个阶段,这些影响因素往往仅存在于表意人的内心世界,往往不为外界所知晓。这种错误的法律效率该当如何?本文作者在此大胆做一个假设:假如法律允许这种错误作为撤销民事行为的理由的话,那么民事行为的将会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的意愿来进行。这种情形在日常交易活动中是难以想象的,因为这样完全把交易放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来进行,交易的安全完全被摧毁了,任何人都不愿也不敢再去买或者卖。由此可见故纯粹的动机错误原则上讲,是不能作为法律行为可撤销的理由的。2.意思成形阶段一一表示错误在意思成形阶段,当事人对为或者不为某一事项的意思已经完全形成形成了
5、。这一阶段可以引起法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的错误类型为表示错误,即意思内容的错误和意思表达的错误。所谓的意思内容的错误,是为或者不为某项行为的意思已经在表意人的脑海中形成了,表意人需要选用相对应的文字或者符号将该意思表现出来,并且能够被外界所识别的这一过程中发生的错误。例如要文物,买受人甲对“文物”一词的客观意义发生了错误,认为文物就是古代的东西,而将其欲文物的意思表达成为购买古代的东西,此时甲就发生了内容错误。所谓的表达错误,是表意人脑中不仅形成了意思,也选择了表达其意思的正确符号,但是在将其呈现为外界所知的形式时,出现了错误。再看'‘文物案”,若买受人
6、甲了解文物头和古代东西的区别,他想买文物,但是却错说成了古代的东西,此时甲即发生了表达错误。3.意思表示的运送阶段一一传达错误在意思表示的运送阶段,可以引起法律行为可撤销的错误类型是传达错误。具体是指针对表意人外在的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言,即表意人的该行为在客观上可以被认为其在表示某种效果意思。种种意思要么被以书面的形式、要么被以口头形式外部化出来。该表示行为必须为一种自由自觉的行动,比如说遗失的信函,虽然偶然落到了收信人的手中,但是并不能代表表意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表示行为是表意人内心意思被外在感知的一种方式,凭借该表示行为,表意人的意愿才能实现。
7、二、法律认识错误对民事行为效力的影响法律错误,是指表意人对其意思表示所生的法律效果有所误。对这种错误如何处理,最初确立的基本原则是“任何人不得以不知法律为由而进行抗辩”。后来这一规则发生了变化。有的认为,这一格言所要说明的仅仅是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法律的某一规定,该法律规定照样适用。而这里所谓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解,是指当事人对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产生误解,这种误解(或者源于对某一事实的错误认识,或者源于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使当事人的同意产生瑕疵。具体说来就是,对法律的误解必须涉及到标的性质才能导致合同无效。通常情况下,这种误解是对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的存在、
8、性质或适用范围发生误解。①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效力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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