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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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合同中的核心内容。至于合同中如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各国民商法对此的规定一般都是非强制性的,但是,各国立法包括国际公约都规定了买卖双方最一般的义务。导入案例2002年9月,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买方)与美国某贸易公司(卖方)签订了两份购买柠檬酸的CIF合同,两笔合同均明确规定合同的标的物为的状态都应是“无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第一笔合同的货物于12月运抵目的地后,买方发现存在结块现象,遂于次日向卖方提出索赔,并称将安排SGS(瑞士通用公证行)检验。

2、卖方拒绝赔偿,称结块是普遍的正常现象,但买方安排SGS检验卖方没有提出异议。SGS委托SJH公司出具检验报告,证明集装箱完好无损,已取出放在托盘上的货物,为数众多的袋内货物已结块,有些袋外有干的棕色锈斑。第二笔合同的货物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并已经SJH公司作出类似的检验报告。由于买方的客户的坚持,买方不得不安排重磨和重新包装,并将货物转售,但是要求卖方承担加工费用。案件审理中,卖方提出:CIF合同的风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转移,既然风险已经转移,卖方不必对结块承担责任,此外,由于货物已放在仓库托盘上或已从目的港运往其他地

3、方意味着买方已接受或转售货物,因此卖方不承担义务。卖方的说法对吗?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关于卖方对所交货物所承担的品质担保义务、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及风险转移三者之间的关系。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两项交付义务和两项担保义务。交付义务是指交付单据和交付货物,担保是指品质担保和权利担保。交付货物的义务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也是其收取货款的前提条件。交付货物包括实际交货与象征性交货。前者是指卖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实际占有下;后者是指将控制货物的单据,如提单、发票等,交给买方,由买方在指定地点凭单向承运人提货。实际交货条件下

4、,卖方完成交货的方式是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实际控制下,如EXW(工厂交货)或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P(目的地完税后交货)。若约定采取采用FCA、FOB、CFR、CIF等术语时,卖方只需承担象征性交货义务。交货地点:首先依合同规定,若无,则当涉及货物运输时,货交第一承运人,即算完成交货义务。若卖方无需办理运输事宜,则卖方在货物所在地完成交货,但仅限于以下三种类型的标的物(货物):特定物;特定化的货物(指从特定存货中提取出来,并划拨在该合同项下专供履行该合同而使用的货物);尚待

5、生产、正在生产或制造的货物(交货地点在该货物的加工地和制造地。)都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在卖方的营业地交货。交货时间:首先从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交货。交付单据的义务《公约》第34条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经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之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项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单据一般分为基本单据和附属单

6、据两种。基本单据包括货物的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附属单据是某一笔交易所特别要求的单据,主要有商检证明、产地证明、海关发票、卫生证明书等。担保义务1、质量担保质量担保也称瑕疵担保,指卖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的质量、特性或适用性承担所作的担保,保证其出售的货物的品质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公约》第35条要求卖方的质量担保义务包括:(1)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用途;(2)货物应适合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的用途;(3)货物的质量应与样品或模型相符合;(4)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

7、,则可按足以保全或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卖方的这种担保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根据合同或法律所作出的检验结果,是判定卖方提交的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的标准,也是买方据以向卖方索赔的依据。因此,买方的接受货物时的检验是很重要的检验实践中要注意的问题一买方的检验时间。在实践中可以有以下几种做法:(1)买方可以在货物风险转移之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如买方在卖方将货物装船前,到卖方的工厂、仓库对货物进行检验。(2)买方可以在货物风险转移时,对货物进行检验,但这种做法多运用于实际交货的情形,如EXW(工厂交货)、DDP

8、(完税后交货)等情形。(3)双方可以在货物风险转移之后,对货物进行检验,这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公约》第三十八条虽然在第1款规定了“买方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佳时间内检验货物”,但在第2款也规定“如果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就存在着一定的举证责任,他必须证实货物在风险转移时就存在着与合同不符的情况,这种缺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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