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演示文稿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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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方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PropertyandCasualtyCompanyLtd.ChangShaBranch地址:市城南东路29号电话:0733-00000000传真:073邮编:4100071目录概述………………………………………………………………3【关键词】政策依据分类承保适用条款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4【关键词】井下作业人员适用条款赔偿标准缴费标准特别约定第二部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关键词】非井下作业人员适用条款赔偿标准缴

2、费标准特别约定第三部分保费测算………………………………………………9第四部分保险条款…………………………………………….10第五部分投保单证…………………………………………….11第六部分服务承诺…………………………………………….122概述政策依据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对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出了整体框架。本保险方案的设计,是依据《意见》要求为煤矿企业量身定做的具体实施办法。分类承保本着充分保障,节省成本的基本原则,本方案拟对牛马司矿业公司员工分成两类人员进行

3、承保:一是井下作业人员;二是非井下作业人员。适用条款第一类:井下作业人员。适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附加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以下简称《安责险条款》、《安责险附医条款》)第二类:非井下作业人员。适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09版)》(以下简称《团意险条款》、《团意险附医条款》)3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投保人:矿业公

4、司二、被保险人:矿业公司三、受益人:与投保人有实质劳动关系的井下作业人员四、适用条款:《安责险条款》《安责险附医条款》(条款附后):五、赔偿限额、费率与保险费六、投保人数:按实际下井人数确定。七、本项总保险费=投保人数×每人年保险费赔偿限额费率优惠系数每人年保险费亡10万1.2%0.81272.00元残2万1.2%附医1万1.5%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八、特别约定1、本保险受益人为与投保人有实质劳动关系的井下作业人员2、《安责险条款》第三十条中“其它相同保障的保险”指投保了其它保险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其列,即工伤保险的理

5、赔不影响本保险的理赔。3、本保险不投保’搜寻费用责任”和”法律费用责任”,这两部分亦不须缴纳保险费。4、投保花名册与被保险人日常变动对索赔影响问题的约定:投保人每月25日填写当月《人员变动表》报承保公司办理批注手续,包括实习生等各种用工情况说明。遇到特殊情况,在人员变更手续未能及时批注而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承保公司按投保总人数与出险时实际总人数之比例赔付(但投保总人数与出险时实际总人数相差±5%含以内时,承保公司不实行比例赔付)。5、第三者责任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56、《安责险条款》第七条(一)“重大

6、过失行为”不作为拒赔理由。7、《安责险条款》第八条(一)中的“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指非本条款第四条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责任。8、《安责险条款》责任免除第七条(九)的约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因工作原因诱发的突然的出乎意料的身体功能丧失或死亡,属于本保险责任。9、《安责险附医条款》第四条(四)不设免赔额。10、《安责险条款》第三十二条中的仲裁机构地点明确为本合同签署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6第二部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投保人:矿业公司二、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有实质劳动关系的非井下作业人员三、受益人:与投保人有实质劳动关系的非井

7、下作业人员四、适用条款《团意险条款》、《团意险附医条款》(条款附后):五、赔偿限额、费率与保险费六、投保人数:按实际非井下人数确定。七、本项总保险费=投保人数×每人年保险费赔偿限额费率优惠系数每人年保险费残、亡10万0.163%0.8164.8元附医1万0.43%7八、特别约定:1、本保险受益人为与投保人有实质劳动关系的非井下作业人员。2、本保险只确定“每人赔偿限额”,不设“每次意外伤害限额”。3、被保险人变更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2.1原因除外(8)中“猝死”的约定: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因工作原因诱发的突然的出乎意料的身体功能丧失或死亡,属于本保险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第三部分总保险费测算人员类型人数每人年保费合计井下人员1300(估算)1272165万非井下人员800(估算)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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