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285379
大小:3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0-20
《试论经济法责任之独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论经济法责任之独立如果没有完整的法规逻辑,那么,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无法拥有逻辑口洽性。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是经济法作为部门法之前提。同吋,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对于经济法规范的实现是必不口J少的。作为弥补传统部门法之缺陷的经济法,其责任必然和传统的法律责任相区别,在借鉴传统部门法责任的同时,有其门身的特点。但是,目前法学界对丁•这一命题并没冇完全达成共识。关于经济法责任的研究成果很多,甚至有很多学者从民事责任角度切入研究本属于经济法范畴的责任形式。这些分歧和争论应该得到辨别。一、经济法责任独立问题Z研究成果(-)关于经济法责任独立与否的学说目前,关于经济法责任
2、是否独立没有统一的说法,根据耳前关于这一主题丰富的文献资料,有的学者总结认为是三类,如王全兴教授回顾了经济法责任研究屮的思路,指岀有三种认识状态:一是经济法责任否定论。认为经济法没冇自身的责任形式,经济法上的责任是传统责任形式的简单相加,这是传统法学界的主流观点;二是独立并行的思路。主张经济法有自己独特的法律责任,经济法责任与传统的三大责任并行存在。但是,这种观点目前还缺乏足够的论证;三是综合而独特的思路。应当说这三类木质上是屈于两类。第一种类型的观点是主张没有独立的经济法责任。持这类观点的学者冇的赞同经济法是个独立的部门法,冇的不顾经济法是个独立的部
3、门法的客观现实而从内心否认经济法是个独立部门法。如彭冰博士主张经济法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与经济责任是否是独立的责任种类之间没冇必然的对应关系,经济法责任的独立与否与经济法的实现之间没冇必然联系,可以综合运用其他责任形式來实现经济法。这种学说总的观点认为,经济法没冇独立的责任体系。我们目前讨论的经济法责任要么是民事责任形式,要么是行政责任形式,要么是刑事责任形式,在有的情况下,即可能是他们的综合或是类似数学屮元素组合变化而已。这种学说对经济法责任的界定又可以细分为两种:i种为综合责任说,一种为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重复说。综合责任说认为经济法责任是在综合传
4、统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貝有口身新的特点的新型法律责任,这是大多数经济法学者所坚持的观点。综合责任说虽然强调经济法责任和民事责任等不同,但是,此学说并不能使经济法责任独立于以前存在的部门法律责任。他们屮有些人不同意经济法是个独立的部门法,持此观点的有很多是民法行政法学家,也有•一些是具有综述性质的硕博论文作者,如周丽娜。重复说的观点是认为经济法没有口己的责任体系,经济法里规定的责任耍么是民事责任,要么是行政责任,有的只是刑事责任的重复而已。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很多,最冇代表性的是王利明老师。其理由是,经济法只有行为模式和假定,没有独立的后果设置,只是民事等责任
5、的简单重复而已。王利明老师还指出法律体系的独立不等于责任的独立。经济法要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但是所采取的责任形式仍然是传统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三种方式。经济法责任体系完全可以通过重复民事和行政、刑事的法律责任而达到法律设立的初衷。第二种观点是认为经济法有其独立的责任形式,对于经济法责任的名称已经取得共识。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很多,他们为经济法责任独立付出很多心血。其屮著书立说屮比较冇彩响的是张守文老师。其《经济法责任理论z拓补》一文,在对传统的法律责任的分类进行批判的前提下,对经济法责任存在的正当性和特色作了较充分的解释。是口前对经济法责任体系研究的较深
6、入的代表。其他的一些研究成果要么是在说理上不太严密,要么是在此基础上反复论证,或是在此基础上运用同样的机理对经济法责任形式进行对比分析。(二)对各种学说的评论对于第一类的观点,即认为经济法没有自己的责任体系,其形成于对现行的经济法责任形式的不完全归纳代写论文。从目而我国已经立法的经济法规范性文件看,很多的经济法责任都表现为民事、行政或者是刑事责任。而月贞归责原则和责任的认定和实现也是完全从属于民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所以导致这种观点看起来有一定的合理性,并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认同度。但是,这种观点的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观点忽视了经济法作为新
7、兴的部门法为了达到其行为规制的目的,必须具有其独特的威胁制裁手段。作为弥补传统部门法不足的法律部门,其借用传统的部门法责任来实现法律的目的,是经济法责任的应有之义。所以,在经济法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传统法律部门的责任并不能说明经济法责任的缺失。导致这类错误观点的根源还在于不能正视经济法独立的历史客观性和现实需要性。持冇这种观点者寄希頊传统部门法能解决现代市场经济带來的一切问题,这种危害已经被很多学者论述,在此不需要再去辩论。对于笫二类观点,其正确之处即是承认经济法的独立,由此带来经济法责任的独立。但其内部并没有完全的统一认识。其内在的分歧主要在于经济法责任
8、的内涵和外延没冇形成共识。所以持冇此类观点的学者在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和形式上各抒己见,互相争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