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加快发展旅游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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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泉县加快发展旅游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激发温泉县旅游业发展活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努力将旅游业打造为温泉县的支柱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10号)、《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博州党办〔2012〕5号)和《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博州政发〔2016〕17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温泉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吸引各

2、类资本在我县投资兴办旅游业,吸引各类旅游经营企业积极引进游客,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参与旅游开发经营,增强旅游发展后劲。第三条温泉县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制度,对促进温泉县旅游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本奖励办法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四条温泉县旅游业扶持奖励资金从温泉县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五条温泉县旅游业扶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基本原则: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㈡符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温泉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扶持和促进全县旅游业发展。㈢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作他用。㈣坚

3、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第二章奖励范围及标准第六条对旅行社招揽客源来温泉旅游实施奖励。㈠组织旅游大巴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大巴团队来温泉旅游,一次组团人数在50人以上,在温泉县境内游览并入住酒店的,按每位游客30元标准奖励旅行社;入住酒店2夜的,按每位游客50元标准奖励旅行社。㈡组织旅游自驾车团队奖励。组织自驾车团队来温泉旅游,一次组团自驾车15辆以上且人数在50人以上,在温泉县境内游览并入住酒店1夜的,按每位游客30元标准奖励;入住酒店2夜以上的,按每位游客50元标准奖励。㈢组

4、织旅游专列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来博州旅游并入住温泉县酒店的,组团300人以上按1万元/车次给予旅行社奖励;组团600人以上按2万元/车次给予旅行社奖励。㈣组织旅游飞机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游客乘飞机来博州旅游并入住温泉县酒店的,一次组团20人以上,按每位游客100元标准奖励旅行社。㈤组织游客累计人数奖励。旅行社年度累计组织游客来温泉县旅游累计达到5000人次以上并入住温泉县境内酒店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1万人以上并入住温泉县境内酒店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第七条对创建旅游品牌实施奖励。㈠创建A级

5、景区奖励。社会资本投资景区建设,经县旅游局申报,被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评定为国家3A、4A、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㈡创建星级农牧家乐奖励。经县旅游局申报,被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农牧家乐,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㈢创建星级饭店奖励。经县旅游局申报,被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评定为四星、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㈣创建S级滑雪场奖励。对经县旅游局申报,被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评定为2S级、3S级、4

6、S级、5S级滑雪场的,分别给予5万、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㈤创建旅游商品品牌奖励。经县旅游局申报,被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评定列入“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和“新疆礼物”名录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并形成量产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穴创建旅游特色名小吃品牌奖励。经县旅游局申报,被商务部门认定为冲华名小吃”和噺疆名小吃啲实体餐饮经营户,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就业人员达7人以上且总投资达70万元的国家级餐饮连锁企业在温泉县经营的,给予10万元的一

7、次性奖励;经营面积达150平方米以上、就业人员达5人以上且总投资达50万元的省级餐饮连锁企业在温泉县经营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O化)具有稀缺型和填补空白型的旅游业态由温泉县根据情况研究决定予以奖励。第八条对开展淡季旅游活动实施奖励。对纳入自治区淡季旅游大型系列活动的县内外旅游企业,凡以温泉地方为主办地开展淡季旅游活动的,除享受自治区、自治州淡季旅游奖励政策外,参照自治州奖励金额,温泉县将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第九条对组织旅游节庆活动实施奖励。由县旅游部门策划,旅游企业承办的旅游节庆活动,经审核其规模达到《

8、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参加人数界定的给予承办旅游企业一次性奖励: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给予1万元奖励;参加人数在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给予2万元奖励;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第十条对导游人才实施奖励。鼓励全县干部、职工积极报考导游资格考试。对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所在单位报销考试教材费、报名费和往返出差费用。引进旅游人才(持证),按照《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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