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收费及票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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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石大东发〔2010〕50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收费及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收费及票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二○一○年十月十九日-7-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收费及票据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各种收费行为,维护校内经济秩序,严格各类收费票据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按照中央“小金库”专项治理

2、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学校内部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杜绝“小金库”现象的产生,校内各单位提供经营或服务需收取费用时,应提供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及测算依据报财务处审批并备案。未经报批的收费行为视同乱收费,一经查实按“小金库”论处。二、各单位依据报批备案的收费项目可申请领取相应的发票或收据,同时明确本单位票据管理责任人。收取的各种费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上缴学校财务处,支出由相应的渠道列支。三、本办法所指票据,是指我校目前所使用的各类发票、票据、收据。包括:“山东省东营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

3、结算票据”、“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收款收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转账收付凭证”共七种。用途分别为:(一)“-7-山东省东营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按照我校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应业务范围,用于“四技收入”(即: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费);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收入,如承办会议收取的会务费;组织展览等收取的展位费;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对外复印打印、资料费;以及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4、。本发票只限科研事业收入及校内非经营非独立核算单位对外提供经营服务行为收取费用时使用。(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用于下列收费行为:1.暂收款项。由学校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给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作为学校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暂时代收的各种款项。2.代收款项。由学校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作为学校收入的款项。如新生学费之外代收的卧具费和军训服装费、教材书籍费;考试报名费、水电供暖费、电话费等。3.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个人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5、。如还借出款、退款等。(三)“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及“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专门用于经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颁发《收费许可证》中所列示-7-的收费项目。如本科生学费、研究生培养费;本科生、研究生住宿费;网络及函授学生学费、住宿费;工程硕士、专业硕士、MBA培养费;留学生学费、住宿费;中外合作办学培养费等项目。(四)“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用于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对我校的不构成有偿服务的无偿捐赠收入。如各类奖学金捐赠项目、校友捐款等。(五)“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收款收据”,用于开具除(一)至(四)项

6、之外,需提供收款凭证的各种收款业务。(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转账收付凭证”,用于学校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所应转账收取的成本费用,包括与后勤服务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但不得用于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公司、个人与学校之间的资金收付。四、预借票据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票据应在资金到账时开具。但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允许单位或个人预借票据。需预借票据的单位或个人,持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付款单位拨款文件中的规定数额办理预借票据。预借票据开具的金额应在一定时限内到账,对于在合同规定的拨款期限内未能将开票款项收回的单位或个

7、人,暂停办理再次开具票据业务。对来校参加培训的外单位人员需提前开具票据的,应由主办培训的学院提供担保,限期交回票据所开款项。对外开具票据时,一律不得提供空白票据。五、票据的缴销:1.-7-各单位对于整本已使用完或虽未用完但不需再用的剩余收据及存根,要及时由本单位票据管理责任人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缴销之前,要将已用票据的收入合计的大写金额填写在票据本背面,注明使用起讫日期,然后将剩余票据及存根交到财务处,由财务处专职负责票据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签收。2.作废的票据应粘贴在原存根后一并交回财务处统一保存。3.财务处应将收回的票据存根归档保存

8、,以备上级票据管理部门检查。票据存根应按时间、号码顺序保管至少5年。需销毁时,应先造册登记,报经财务处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销毁。六、校内各单位票据管理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管理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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