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XX县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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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XX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2011)77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X政〔2011)42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XX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

2、(X政函〔2015〕1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实行调查登记公开、补偿方案公开、安置房源公开、评估结果公开、补偿结果公开,做到“阳光征收”。第三条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是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房屋征收宣传动员、前期调查登记;征收补

3、偿初步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的上报;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和后续被征收房屋拆除及安置;房屋征收信访维稳等具体工作。重大项目、跨多个乡镇(街道)的项目,由县政府具体指定的工作机构作为征收实施单位。县发改、国土、公安、司法、财政、审计、人社、市场监管、民政、城管、拆迁办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补偿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涉及100个以上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决定应

4、当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五条符合征收条件的,由征收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报送下列材料:1.发改部门出具的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还应当提供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1.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活动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材料及附图;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活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及附图;3.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及建筑物的基本情况;4.征收补偿初步方案;5.社会稳定风险初步评估报告;6.安置房源相关证明材料;7

5、.征收补偿资金到位情况证明材料;9•其他材料。第六条征收补偿资金应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征收补偿资金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5.房屋征收开展相关工作经费。第七条征收实施单位拟订征收补偿方案,送房屋征收部门初审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房屋征收事由和目的;(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

6、饰装修价值)补偿标准;(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七)补助和奖励标准;(A)签约期限;(九)其他事项。县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八条县政府确定并公布房屋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因

7、房屋继承、受遗赠等原因确需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抵押)登记的,经房屋征收部门同意后可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第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利证书或其它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登记建筑经县未登记建筑认定小组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照合法建筑补偿的标准予以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且不作为安置依据。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

8、未登记建筑认定小组,认定办法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X政办函(2013)18号)进行认定和处理。被征收房屋用途一般按照房屋登记或公房管理部门发放的租赁凭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登记和租赁凭证记载的房屋用途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为准。第十条被征收人应当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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