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

ID:44191971

大小:21.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9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管理办法苏人才办〔2006〕7号苏财教〔2006〕201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06126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省财政设立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培养资金”)。为加强培养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培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由省人才办、省财政厅共同管理;培养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第三条培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2、利于监督的原则,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第四条培养资金资助的重点是“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具体用途为:1、资助由培养对象主持的重点科研项目,优先资助国家、省重点研究课题和开发项目。(1)为科研项目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2)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试验,小批量生产所需的检测手段、主要设备、材料、工装试验费等方面的支出;(3)引进国外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所需购置的相关技术软件、检测手段、样品样机、仪器、材料及试验费等;(4)申请专利,出版高水平的科技著作,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所需的经费。2、资助培养对象参加国际权威机构组织的国际

3、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往返旅费。3、资助培养对象出国研修,担任访问学者。4、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图书资料补贴。5、其他有关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所需经费。第五条申请人须按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资助经费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各市人才办、省各主管部门。各市人才办、省各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六条“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家委员会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对申请资助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资金资助人选及金额,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省人才办与资助对象所

4、在单位签订资金使用专项合同。第七条对科研项目的资助,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额度一次核定,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一年或分两年下达经费指标。资助对象每年年底需分别向省人才办、各市人才办或省各主管部门报告项目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第二年使用计划。项目完成后,资助对象需及时提交经费使用决算,经所在单位和各市人才办或省各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省人才办。第八条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和各市人才办、省各主管部门每年应对资助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资助期内,省人才办将对获资助者的研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一年后所在单位承诺保证条件不落实的,或发现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的,停止拨款。第九条省人才办每年将全省资金

5、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综合汇总后报省财政厅。第十条资助对象发表、出版与省“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应标注“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助”字样。第十一条省人才办、省财政厅将对培养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江苏财政监督办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人才办、省财政厅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